一眨眼,时间来到半个月之后,李杰从奉天归来,这一次前往奉天,主要是为了采购军火,毕竟拉保安队没有吃饭的家伙怎么行?
虽说如今不比民国,私人大批量购买军火不是那么容易,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李杰亲自出发,买上几百杆枪,那都不是事。
不过奉天终究不比魔都,商业没有那么发达,李杰挑来选去,最终还是选了毛子货,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莫辛纳甘步枪。
莫辛纳甘步枪定型于1891年,由毛子政府对外招标,当时毛子最中意的设计方案有两款。
其中一款是由比利时武器设计师里昂·纳甘提交的设计方案,一份3.5线口径步枪和500发子弹进行测试。
另外一款则是毛子本土的设计师莫辛提交的,一份5发单排弹仓的7.62口径步枪。
结果,两款方案不分胜负,管委会采用了折衷的方案,将两款设计合并在一起,最终武器定型后得名为莫辛-纳甘步枪。
莫辛纳甘步枪属于第一代使用无烟药枪弹的步枪,因为烟雾少,枪声清脆,尤其是供弹、发射动作干脆利落,连续发射时如同水珠溅落,故此又称之为‘水连珠’。
此次,李杰一共采购了三百发水连珠以及两万发子弹。
除了步枪,李杰还额外购买了五门47毫米口径的诺儿登费尔德式机关炮,这几尊火炮他是从清军手上购买的。
虽然这几门火炮服役了将近十年,但维护保养还算得当,基本上和崭新的没有区别,用在保安队上完全是足够了。
至于,机器什么的,李杰暂时还没有采购。
之所以不买,主要是因为这些机器有些敏感,大清这还没亡呢。
回到家李杰也没闲着,第二天便马不停蹄地赶到元宝镇。
成立保安队的目的是为了保境安民,自然要和当地的地头蛇们打个招呼,而且李杰也不是做慈善的,购置武器花了那么多钱,多多少少也得回点血。
春和盛,传杰看到大哥来了,连忙走出柜台迎了上去。
“哥?你咋来了?”
“我来找夏掌柜谈点事。”
元宝镇是一个大镇,得益于优良的地理位置,南来北往的商客很多,夏家的实力虽然不是元宝镇最强的几家之一,但夏家在镇上也算是说得上话。
因此,李杰才上门找到夏掌柜,让他将自己介绍进圈子。
“正好,夏掌柜在后面呢,我这就给你去叫。”
传杰很懂事的没有问李杰来找夏掌柜的原因。一溜烟的跑进了后堂。
没过一会儿,夏元璋就走了出来,热情的招呼道。
“朱老弟,许久不见,甚是挂念!”
李杰笑着拱了拱手:“夏老哥,不必如此客气,无事不登三宝殿,俺这是来找你帮忙来了。”
一名新来的伙计,眼看着两人‘老哥’、‘老弟’的顿时有些迷惑,这年轻人不是传杰的哥哥嘛,按辈分应该是东家的小辈啊。
怎么就老哥、老弟了?
满腹疑惑之下,伙计忍不住戳了戳身旁的老人。
“志哥,东家怎么对传杰那小子的哥哥这么客气?”
啪!
老人并没有回答新伙计的疑惑,反倒是给了他一记暴栗。
“管那么多闲事干嘛,你的工作都做完了吗?”
新伙计看了一眼老人,眼里满是委屈,但没办法,谁让他是一个学徒呢,这年月,学徒可没有人权,想要学本事,就得忍着。
另一边,夏元璋听到李杰来找他办事,不仅没有不高兴,反而乐的哈哈大笑,他巴不得李杰多找他办点事呢。
人情,就是这么来的。
“请!”
“咱们有事里面谈。”
言谈间,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后堂。
春和盛占地数亩,前院是商铺,后院是住宅,搁在后世,这种建筑结构叫做‘商住一体’。
两人来到会客厅,夏元璋伸手招来丫鬟,让她沏上一壶好茶,顺带在送些点心过来。
吩咐完丫鬟,夏元璋目光一转看向李杰,主动开口道。
“老弟,你刚刚说有事找我?”
李杰点了点头:“夏老哥,这世道是越来越乱了,我前几天去了一趟奉天,毛子和鬼子打的是不可开交,一路上到处都是流民。”
说着说着,李杰又叹了口气。
“唉,除了流民,更让人担心的还是匪患,很多老百姓活不下去,只能靠劫道度日。”
说到匪患,夏元璋是深有感触,做买卖的,总是要进货出货的,随着世道越来越乱,春和盛的生意也是越来越难做。
以前出门顶多请几个护卫就行了,但现在不行了,队伍里没有几杆枪,根本就不敢出去。
更甚者,即便队伍里有家伙也不安全,一旦遇到大批的马匪,那几杆破枪,压根就不顶用。
如今,元宝镇的商户们大多都是结伴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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