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最后一个室友
这个长相可爱的高中生,经过简单了解,李特思等人知道她叫做茹莹,是一个高三的学生。()而且虽然来这里打工,但是学习成绩却意外的好。
在李特思看来,这也许是女孩子特有的心细,学习方面,基础相对更牢固,更容易掌握知识重点,当然也不得不说她能在这个时候打工,分散了学习精力也依然拥有好成绩,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在于对方足够聪明。
然而在几人好奇的打探下,从茹莹的口中也得知到这五个人的确是一组乐队,并且还和他们一样是复旦大学的学生。虽然其中一个年纪最小的也是今年入学的新一生,不过他们的这个乐队是在更早之前组建的,也经常入住一些酒吧之类的地方做演奏,一直很受老板和光顾的客人们追捧,并且在这一带很有人气、很出名。
“唉我要是也有这么拉风就好了,或者我干脆也去当个大明星算了。”曹子豪一边吃着,一边有些羡慕和嫉妒的说道,语气中不乏许多酸味。
毕竟要才艺有才艺,而且他们长得也不差,甚至一身打扮也能看出他们绝对不是穷人亦或普通家庭出身。
“你想要做大明星?”听到曹子豪的话,刘雄峰忽然诧异的抬起头,看向对方问道。
感觉到刘雄峰那诧异的言语下,毫不掩饰的不抱期望,曹子豪撇了撇嘴的说:“是啊,是想难道想想也不行么?”
李特思听到两人谈论起做明星之类的话语,不禁又想起了自己在娱乐圈的人脉和关系网。
任贤棋那边是没得说,至于他所接触的其他歌手,却还没有如何加深过交情。对于自己和他们加深交情的方法,其实最简单有效的就是给他们几首让他们可以唱火的曲子,因为这种方法是最直接证明自己值得可交的价值。
李特思不得不承认从现在以至未来,流行音乐却是比古典音乐更加的受众,对于人群更具有影响力,而且在如今这个时期,正是许多青少年追星最狂潮的时期,甚至在学生当中如果某一位说不出自己的偶像是谁,都会被人感觉是书呆子、落伍之类。
“岑柳,来一个岑柳,来一个”正在李特思想着问题的时候,周围的人群开始兴奋的张罗了起来,而且因为周围基本上都是女生的呐喊,使得本来人不是非常多,但是气氛更显得热烈许多。
在许多人的催促下,岑柳并没有显得惊慌和失措,只是淡淡的向人们笑了下,点头说道:“OK,那么我就随便来一首……”
在众人的目光中,只见他随意的从身后背着的吉他包里拿出了一把橘红色的吉他,在光芒反射下显示出它不止是保养上十分了得,就是做工和质量也非一般的吉他。
“噔噔噔……”
岑柳随意的试着弹了几下琴弦,感觉了一下声音后略微点了点头,而李特思却发现对方几个简单的扣弦有几分熟悉,也让他对岑柳的演奏更加注意起来。
面容几分认真的岑柳开始拨弄起了琴弦,技巧上并没有太过花俏和绚丽,而他的食指和拇指在琴弦上开始不停的拨动,一个个几分明朗欢快而又带有异域风格的音符从指间一一诞生,让听者们步入了南国风情的殿堂。
“哇塞,这是什么曲子,听起来不错”曹子豪有些惊讶的低声感叹道。
刘雄峰听到曹子豪的话语,也跟着摇了摇头的说道:“我是吹小号的,对于这种曲子根本没接触过,所以我也不知道这曲子叫什么名……”
“是弗拉明戈。”
李特思这个时候一语点破了两人的疑惑,不过显然两人对弗拉明戈这一名词显得很陌生,其中刘雄峰有些痴愣愣的看向李特思,表现出了他对这个名次的不解和疑惑。
李特思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轻声的对他们解释道:“弗拉明戈是一种源于西班牙南部安达卢西亚地区的艺术形式,吉普赛人你总知道吧?他们经常跳的那个舞就是弗拉明戈舞,因为弗拉明戈是一种即兴的艺术形式,所以舞蹈啊吉他曲啊都是以即兴来跳啊演奏什么的。”
说着,李特思又看了看那个演奏时带着些许畅快表情的岑柳,道:“我想这首曲子应该也是他现场即兴的吧”
“什么”两人吃惊的看向岑柳,他们都以为这首曲子是对方在哪看到的谱子所演奏的,但是听李特思如此说,却是让他们意外非常。
刘雄峰溜圆的眼睛望向李特思,对他有些略带佩服的语气道:“李特思,你懂得真多……”
李特思摇了摇头,向对方说道:“也不是知道的多,就是偶然了解过……”
对于弗拉明戈吉他曲,李特思也是有接触过。
要知道之前他参与的夏日么么茶做配乐就是需要这种风格的曲子,所以他也不得不接触学习一些其中的知识。
“一定是你女朋友教你的吧”曹子豪忽然暧昧的向李特思笑了笑,然后满是羡慕的说道:“有个那么极品的女朋友真好啊~长相才艺不用说,都是顶级的,天下的男人都要嫉妒死你了”
“呵。”李特思干笑了两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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