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永徽律疏》,乃是大唐永徽年间,长孙无忌等奉敕所撰法律典籍。
赵環想治唐云一个“和奸”之罪,可他万万没想到,一个田舍子竟然有这等口才,对大唐律令比他这个县丞还精熟。
唐云言笑晏晏,有理有据,并未有任何亵渎公堂的言行,那赵環恼羞成怒,怒气郁结,却又无处可发泄。
有郭锻陪审,他也不好对人犯滥施刑罚。
就这口才,就这对律令之精熟,到他厅上做个小吏那都是屈才了啊。
郭县尉也甚是吃惊。
拿不到和奸的罪证,赵環只好搬出韦灿这尊大佛,说唐云蓄意重伤官宦之家的公子,按律当徒三年。
所谓徒三年,用后世的刑法术语,即是“劳动改教”三年。
“唐云,韦公子如今就躺在安府客馆中,头部重伤未愈,任你巧舌如簧,也休想脱罪!”
赵環目光阴鸷地盯着唐云,怒怕惊堂木喝斥道。
“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之,勿论。”
公堂之下,唐云负手而立,神态不卑不亢,微微一笑道,“莫非赵赞府没读过这条律令?”
勿论,即是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那赵環再次傻眼了,这、这他娘的真是农家出来的小儿?
唐云不仅指出该条律法出自哪部律法,还能指出是哪一页哪一行,就连对律法精熟的捕贼尉,也听得一愣一愣的。
很简单,他都没记得这么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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