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盾压根儿就没想跑,甚至已经忘了在馨香阁KTV里面发生的那件事了。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三是正当防卫,所以他根本就没拿那件事当回事儿,大不了警察来了跟着去录个口供,大不了花几万块钱赔点儿医药费,能有多大事儿?而且在把郭维支到新马泰渡假去以后,他有绝对把握警察不会来找他,更不会把他怎么样,这一点他在昨天凌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想明白了。
眼下让他着急上火的倒是林露和欧阳芸珊这两个姑奶奶,眼看着火星撞地球,自己却无能为力。虽然为了不至于使欧阳芸珊过份惊讶,出发之前已经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自己要带一个朋友一起过来,虽然林露信誓旦旦地保证绝不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只是想认识一下欧阳芸珊,但谭盾心里还是对这两个人见面之后的结果很没有把握。——女人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
磨磨蹭蹭被林露死拉活拽地推到了欧阳芸珊的楼门口,谭盾这才无奈地按了密码打开楼门走了进去,抬着无比沉重的脚步向楼上一步步走去,那心情一点儿不比走进审讯室的犯罪嫌疑人轻松。
欧阳芸珊接到谭盾的电话,说要带个朋友一起过来,她真的有些意外。尽管她吃不准除了她之外谭盾还有没有别的女人,尽管她也知道像谭盾这样的单身男人身边有上两三个甚至四五个女人也都是很正常的,但一想到谭盾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做与她在一起时同样的事情,欧阳芸珊还是有些受不了。谁叫她是女人呢,女人,哪有不吃醋的?哪个女人能真的大度到心甘情愿地跟别人分享同一个男人?
从谭盾一贯的表现刚才谭盾打电话过来的语气来看,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要带来的肯定是个女人。欧阳芸珊已经预感到会面临什么,她来不及多加考虑,飞快地整理好房间,然后便开始在那面长长的大衣橱前面发愣,琢磨着究竟应该穿什么衣服来应付即将到来的局面。不过这个问题对她来说并不困难,她不是初恋中的小姑娘了,也不是俗不可耐的家庭妇女,而是一个对穿着搭配极有品位的女人。
刚刚准备完毕,欧阳芸珊就听见门外传来熟悉的脚步声,虽然很轻,但肯定是谭盾。除了谭盾的脚步,还有另外一个人的,一个女人的脚步声。那一定就是他所谓的朋友了。
她站起身来走出卧室,随手将卧室的门轻轻带上,打开了客厅的吊灯,房间里顿时被明亮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时,“叮咚”的门铃也响了起来。
一打开门,欧阳芸珊第一眼就看见站在谭盾身边林露,不禁眼睛一亮。不知道是哪个**作家说过,说是女人看见自己的情敌的时候,宁可看见对方是一个美丽出众的情敌,也不愿看见对方是一只恐龙。这话说的真的很**,就像在说争夺奥运会金牌的选手都希望自己的对手越强越好一样。只有一种情况下这种说法是成立的,那就是当这个选手已经有绝对把握夺取金牌的时候,那倒的确是希望自己的对手越强越好,因为那样才会显得自己的成绩更牛叉。
欧阳芸珊和林露显然都不是那种有绝对获胜把握的女人,所以,在开门前的那一刹那,无论欧阳芸珊还是林露,心里实际上都盼望着看见一个奇丑无比打扮庸俗举止更俗的女人。但是,这两个女人都大大地失望了。
两个美丽的女人的两双美丽的眼睛相遇的时候,都禁不住一亮。女人只有在看见美好的事物的时候才会眼睛发亮,你绝对不会看到哪个女人在看见一个肮脏的乞丐的时候眼睛发亮,除非那个乞丐手上戴着一颗刺眼的钻戒。
谭盾看见站在门前的欧阳芸珊也是一愣,他从未见过她这么精心打扮过自己。半长的头发很仔细地用一个很别致的发夹夹在脑后,一件胸前点缀着两颗很大的纽扣的、白色带着淡兰色细条纹的短袖衬衣,湖蓝色的短裙,长度适可而止地遮在膝盖上面一两公分的地方,一双黑色的长筒丝袜将她的美腿表面上是包裹实际上却更加显眼地展现出来。脚上不是穿的拖鞋,而是一双黑色高跟鞋,他知道那是她去巴黎的时候在香榭丽舍公园旁边的一家专卖店买的,花了四百九十九欧元。
除了胸前别着一枚镶着三粒钻石的胸针之外,欧阳芸珊浑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这是她一贯的风格,用她自己的话来说,首饰只有两种用途:转移人们的注意力和表明佩戴者的身份,而欧阳芸珊自认为既不需要将别人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体上转移开来,也没有必要表明自己是什么身份,所以,她几乎从来不戴首饰。她的确不需要首饰,她本身就足以让人们感到赏心悦目了。
谭盾知道欧阳芸珊很漂亮,但是却没有想到竟会是这么漂亮。之前他好像从来没注意过她的穿衣打扮,因为她好像从来没给他留下过什么形象不佳的印象。
“你们来了?快请进吧!”欧阳芸珊笑着说道,然后向后退了两步,两手互相握着自然地贴在衣裙的接合处,俨然是一副曼托利庄园女主人的身姿,大方,热情,优雅。
谭盾看了看林露,挥手向前让了一下,说了声“请进吧”,语气似乎有些尴尬,既不完全像男主人,又不太像宾客,加上一身土鳖似的打扮,看上去倒是更有点儿像是门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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