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菲菲自己也没想到:她竟然又被人包养起来。
那“大哥大”也确实太有权力了,他居然一句话,就把与菲菲所在歌舞厅竞争的四五家歌舞厅给停业了。据说,还是老C去执行的。就凭这一条,菲菲就怕他怕死了。他那如废品般的面容下,有着冷酷而执着的心。那天晚上,他居然就在包厢里占有了她,而且,后来才知道门口还有他的保镖。菲菲不记得自己是怎样昏迷过去的,只知道是他的保镖把自己抬上车,送到一所郊外别墅里去的。第二天早晨,他笑逐颜开地安慰道:“以后这里就是你的窝了!”
菲菲想到他会对自己非礼,可没想到他居然就象从自家的冰箱里,那出一块奶酪那样,拿走了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羞耻感,那么自然而然,那么从容不迫,那么坚定不移。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是主宰。他有权利主宰她的一切。
事到如今,她能说什么?如果没有和老A老B们的一段经历,她也许会反抗到底,可她太了解这个社会了,也就麻木不仁了。
“你准备包养我?”她终于开口。
大哥大:“还有谁敢跟我竞争吗?”
又是别墅。又是官场。
菲菲不知道自己这辈子是倒了什么霉。
她躺在沙发上就象躺在棺材板上。**早已经远离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
虽然风韵犹存,可就象一个被打败的斗士,欣赏着自己残存的健壮。
那大哥大也太牛了,门口就停着3张奔驰。
他的保镖兼司机,可是忠心耿耿,3张奔驰轮流开。他想坐那一辆就开哪一辆。
他们可以去国家公园狩猎,可以到总统套房过夜。
大哥大的职位可能和老A相差不大,但似乎他的背景更高一层。
有一次,菲菲借故提到老A的名字,大哥大只说了一句:“那头蠢猪!”
怎么个蠢法?大哥大没说。
菲菲在想:没准有一天她会挑动他们两斗起来,鹿死谁手呢?
她实在太恨老A了,自己白白搭出个青春,别墅没捞到,还被宣布死亡了。有家不能回,有父母不能认。
菲菲之所以干脆委身大哥大,就是为了报复老A们。
或许有一天斗个天翻地覆。那她会很爽意的。她对自己的韵致很了解,这些年当官的常常迷的就是什么歌星舞星的,早已经不是延安时代了。如今的歌星舞星三教九流,洁身自好的有之,栖身权势的有之,难以自立的有之。
做情人是因为情。可自己与老A们,和大哥大没有半分情,却被肢解了。
大哥大不时地要菲菲唱个歌,跳个舞什么的。强装雅兴,他懂欣赏吗?
也可能是时代不同了,如今的人们开始追求“品位”。
连小偷也要挑选有“品位”的人才肯下手。何苦“大偷”呢!
菲菲每星期依然可以到歌舞厅去演出两次,以填补内心的空虚。这已经是大哥大的开恩了。他说:“每星期给你放两次风。”
这是什么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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