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葬车朝着火葬场驶去。路边惊过花团锦簇的郊野,阳光飘浮在眼前。。在路边被辗死的女孩,姓郝名燕。其尸体已经放了好多天了,不能长期保存。准备送火葬场。再说人家已经鉴定了多次,还答应“赠送”10万元钱。如果还不签字,一分钱没有。你爱到哪里告到哪里告,有何证据?你说多人闻到司机有酒味,可人家机器检察的记录说“没有”。你说多人看见女孩在路边行走,可人家司机指称女孩突然横穿马路。司法部门鉴定属于“疑为有自杀倾向”。人被撞到后弹出几米远,脚*路中心,头部依然*近路边,导致头骨又被压碎。按说不难测定,可市局交通大队派去的人,事前已经受到李华的“特别交代”,也就知道怎么做了。真理超越一步就是谬误,而司法鉴定有时差之毫厘,就结论相反。这主要调查人员朱健事后向李华明示道:可做两种结论:其中之一,就是肇事者,无证驾驶(驾驶证是凭关系搞来的,无考核成绩。)加酒后行车,再加上是保险过期未及时续,将在路边正常行走的女孩撞死。那么,按刑法肇事者当判刑入狱。当然,政法委书记和局长大人,都亲赴现场,他也知道必须作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司机正常行驶,而一直行走路边的女孩子在近距离处突然横穿马路,导致司机刹车不及,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办关系“鉴定”,办“领导意志鉴定”,这其实不是第一次了。朱健每次收到的红包都数额可观。这一次,他明白又少不了万把块钱。他还得去做女生家属的工作:“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的眼睛也为你们哭红了!人死不能复生。听我一句话,把10万元钱拿到手。”郝燕的父母亲打死也不会认为女儿是自杀,可胳膊扭不过大腿。所有的“证据”都在人家手中。你眼睛看见“正常行走路边”有用吗?你鼻子闻到司机“口中一股酒味”有用吗?你又不是专家,你懂司法鉴定吗?
郝燕的父母亲一路上眼泪如注。
到了火化场,又为孩子化妆打扮了一次。
今天本来是女儿的生日,说好一家人去郊游的。母亲提前为女儿到城市里挑选了一件漂亮的连衣裙。淡淡的荷花色,她试穿过,很合身。如今她被判“自杀”了。母亲为她换上了这生日穿的荷花连衣裙,看见女儿复容后的天真烂漫,如同山峦湖泊里的睡莲。她是那样地娴静,娴静得宛如在梦中。她是那样地安谧,安谧得恰若水中的明月。
郝燕的父母亲花了不少钱为女儿复容。
他们不愿看见女儿的惨状,更不愿女儿残缺着赴黄泉路。
女儿如果能睁开眼睛,会看到父母亲的慈爱。
可她无语。
不是不想说而是她永远也无法再说。
真相被带进了火化场,这正是一些人所需要的。
她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如花的季节就这样凋谢了。而她的少女的肌肤依然是那样美,每个细胞里都躺卧着绿色的五线谱。
火葬场的人来催送葬了。
人交给他们,就意味着一切都即将化为灰烬了。
当他们通知你X号郝燕进炉的时候,你就会在五六米外看到一个架子被推进火炉。
接着就会有人宣布:郝燕小姐顺利升天。
人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而他们只想要一个真相,那可是太奢侈了。
火葬场的人告诉他们:如果冤死的人都懂得流泪的话,那他们的火葬场早给泪水浇息了。他同时透露,他们老板认识不少官家。最欢迎象这种意外事故伤亡的年轻女孩。一般都八折优惠。
为什么不是“最同情”而是“最欢迎”呢?郝燕的母亲有一些奇怪。
这时离送炉只有两分种时间了。
郝燕的母亲突然间想起,还没有说:“祝女儿生日快乐!”
她突然不顾一切地冲到送炉房,她要最后看一眼女儿!她要祝女儿生日快乐!
可她扑在女儿身上的时候,发现女儿的身体变得空乏扁塌。
她一急忙解开连衣裙一看惊呆了:女儿身上胸部和臀部上的那些重要部位的肉都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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