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生活中的秦朗。
此时的秦朗浑身名牌,器宇轩昂,从T恤到鞋子再到手表,全都是他们曾经垂涎过的大牌,虽然还不至于一套下来上百万,但是十几万是有的。
这一身十几万的行头就已经比他们送外卖一年赚的还多了。
所以,他们仿佛看到了另一个秦朗。
要不是秦朗手背上的那个疤痕还是原来的疤痕,他们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会是那个外卖哥秦朗。
秦朗手背有着一个花生米大小的疤痕,有点像个小葫芦的造型,偏红,一样就能分辨出来。
“那些小钱都不用还了,全家桶你们一人带走一份,算是我请大家吃的,毕竟同事一场,剩下的给我留下就好!谢谢兄弟们了!”秦朗礼貌的说,并且显得相当的大度和礼貌,并没有半点盛气凌神的感觉。
看到秦朗这番气魄和素质,这群小哥全都脸红了起来。
虽然他们对秦朗的欺压算不上多严重的欺压
,也是同事之间时常会有的那种,但是当他们看到秦朗现在的身份以后,确实是被啪啪的打脸了。
毕竟,他们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得罪了这种有身份的男人。
他们心中想的都是——要是早就知道他那么富有,就不欺负他了。
“原来朗哥送外卖是为了体验生活哈!”
“是啊,您这样能吃苦耐劳的人太少了。”
“就是就是,那些有钱人都很看不起我们外卖员的,你不但没有看不起,还和我们并肩作战,您真是一个好男人啊!”
“下次体验生活吱一声哈,我们一起并肩作战!”
这群外卖小哥现在对秦朗虽然算不上巴结,但是却变得相当相当客气了。
这种客气是秦朗这辈子都没有体验过的。
在秦朗的记忆中,他混的任何一个行业,都没有人尊重过他,他在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被欺负,甚至全都是被压榨的那个软柿子。
只有现在……他在大家眼里是个人了,并且是一个会被他们尊重的人。
那种滋味,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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