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那天孤注一掷的做法的确起了效果,浓烟马上引起空中搜救的人注意,将两人带回棉城加紧治疗以后简篱比她早两天醒了过来。
暂时检查并无大碍。
倒是她,吸了蛇毒,残留于体造成了长时间的深度昏迷。
“简篱有说什么时候再启程去找简夫人吗?”墨歌喝了口水,湿润喉咙后道。
简月扶着她坐起身:“夫人要是知道墨小姐这么想见她,一定会很高兴的,但是你身体得好好修养一段时间后再去找,只不过,少爷也不会再带你一起冒险了。”
墨歌心想,我也不会再陪着他去玩命了。
吃特么鬼的蛇羹。
待她闭上眼正准备修养,简月门把手都还没来得及碰到,那厚重的红木门就被从外撞开,她快速跳后几步,才免了毁容。
本以为是佣人,简月吸了口气,正想教训几句来人,看见那人的身影,顿时就焉了,一口气含在嘴里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见鬼,居然是少爷。
墨歌被摇醒后瞪目看向近在咫尺的俊脸,才惊觉自己刚刚好像忘了件事,简篱特么记忆恢复了没有!
“你记得我是谁了?”
简篱沉脸看她,倒是看不出情绪。
本欲出门的简月震惊回头,大惊失色道:“少爷你别吓我啊,你失忆了?不记得墨小姐了?”
狗血淋头的剧情怎么会上演得这么淋漓尽致!他们这对苦命鸳鸯好不容易苦尽甘来,最后却得相忘江湖吗?
简篱:“出去。”
“可是少爷……”
“嗯?”
回应他的只有关门声。
墨歌失望地垂下眸,推开他落在自己肩上的手:“看来你还是对我没有碰到印象。”
“哦?”
“我认识的简篱不会这么凶……至少是对简月。”墨歌忍住头晕脑胀和他说话,“医生给你检查过了吧,他们怎么说?”
“脑淤血会导致记忆缺失,持续时间不会太长,我很快就会想起来,我们到底什么关系。”简篱看不懂眼色地在她床旁坐下,“你对我的感情我感受到了,为了给予你相应的回报,我决定许诺给你同样的忠贞。”
墨歌拧眉不解:“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她有啥感情外漏了?她不就是害怕简篱死密林里,他手下赶到会顺手把她咖嚓,所以救下他的狗命?
“只不过以后别再犯傻,中毒的样子丑死了。”简篱忽而一笑,眉眼微弯,犹如清池荡漾,如酒色般醉人。
“不是,我那时候只是……”话未说完便被简篱打断,他有些熟练地摸了摸她的头顶,“好好休息,我会替你报仇。”
“额……其实我老早就想问了,你是不是养过狗?”
简篱先是震惊而后又笑道:“你知道?果然,你很了解我。”
大爷诶,能不能别瞎扯啊!她只是觉得他摸人脑袋的手法很像在逗狗。
“不过,简月说因为你害怕狗,所以我把它送走了。”简篱懊恼地拧眉,墨黑如玉的眼底情绪翻涌,“抱歉,我会尽快想起你的。”
墨歌疑惑,她不怕狗啊,却不想跟简篱在这上面多费口舌,只转移话题。
“额,其实你想不起来也没事,现在这样就挺好的。”墨歌忙忙摇手,她感觉现在的简篱虽然话多,但亲近多了。
果然,她不喜欢傲娇毒舌。
待简月带着晚餐过来时,她提了简篱养狗的事。
“诶,其实我也只是听少爷说的您怕狗,然后把阿秋送到乡下亲戚那里养着了。”简月有些惋惜,“那孩子挺听话懂事的,偷偷跑过几次,都是在回这里的路上。”
简篱应该很喜欢那条狗吧,所以那名为阿秋的狗才会给予他相应的忠诚。
“如果我不怕狗的话,能把阿秋给带回来吗?”
简月眼中光芒大胜,忙点头。
事实证明,简家人就是简家人,做事皆雷厉风行。第二天,被清洗得干干净净的阿秋就被送了回来。
很大很健硕的金毛犬,伙食应该不错,毛发茂密而有光泽,见着人就蹭上去套近乎。
墨歌吃过药后靠在栏杆上看着简月和一群女佣围绕在一处,空中偶有五色飞盘划过,那金毛犬便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冲上去,不过一会便叼着飞盘跑过来蹭大腿。
“很有趣的狗。”忽然一道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响起,意料之外的人影出现于视野中,男人挑着眉头往上看,“嫂子看起来精神不错啊。”
简家老六,忘了名。
本在逗狗的众人惊愕地看向不速之客,然后忙弯腰唤六少爷。
他悄无声息地走进来,怕不是只为了看望病号。别问墨歌怎么知道的,没有看病人的手上空空如也。
“多谢你的关心,最近好了不少。”
男人落座于沙发上,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一双勾人的眼微弯,“嫂子可真是不近人情啊,还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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