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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武亚曼 正文 第八十章 审判(一)(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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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有很多明显都是荒谬的。竹子,也就是那个提夫林首领死神镰刀的死灵法师,就提供过一个传闻,说魔界的黯精灵以女性为尊,又信奉邪神,每年大祭之时,黯精灵祭司便四处抓捕壮年男性,在祭祀上与之苟合。这些被抓的男性,凡是在祭祀上射出来的,就被被杀死,献给那个邪神;但如果能够战败所有上来的暗精灵祭司,就可以成为这一支黯精灵的王,得到这一支黯精灵的效力,还可以随时随地挑一个黯精灵来叉叉。据说大魔皇就是用胯下长枪征服了数十支黯精灵部落,建立了一支暗精灵部队,这才在十几个魔界王子中拖颖而出,继承了魔皇的位置。

    我觉得这完全是胡说八道。黯精灵又不是魔界特有的种族,在中央大陆也有很多。除了皮肤黑了一点外,其他习性和普通精灵也差不了多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抓捕男性去祭祀的风俗。当然,也许魔界的黯精灵风俗不同,他们的男**配能力比较低下,所以需要抓外族的男性来补充,这是有一定可能的。可是用交配能力来选择政治斗争方向,魔界的政治斗争又这么激烈,这么脑残的部落应该早就死光了才对啊。

    这五个提夫林,因为没什么本事,又在提夫林间有些名气,所以教宗已经允诺了他们,准许他们搬到中央大陆教廷总部外围居住,给他们免费做整容手术,一次过给500枚金币安家费以外,还每个月给10枚金币的补贴。这是给其他提夫林一个榜样,只要好好给教廷卖命,就能离开魔界,在中央大陆过上好生活。这么说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大,而是因为魔界歧视混血种,特别是提夫林这种有人类血统的混血种。所以很多提夫林梦想着要离开魔界,来中央大陆。

    教宗已经决定把所有投kao教廷的提夫林都交给我指挥,所以下了大力气破除提夫林对我的错误印象。可是这五个提夫林因为以后就居住在教廷总部了,一时疏忽了,没宣传到。那些接受了宣传的提夫林又都在边界那里等着,没有和这五个提夫林进行交流,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情。

    现在审判还没有开始,教宗已经下了指令,法律的尊严是要照顾的,犯罪的性质是严重的,但是这五个提夫林刚到中央大陆,对本地法律不熟,所以不能严判,要从宽处理。我把教宗的指使仔细收藏了起来,将来要是和教宗闹翻了,这又是一把好投枪啊,教宗枉顾法律照顾私人。

    不过既然还没有和教宗翻脸,那么教宗的指示还是要听的,当然姿态要做出来。我首先把脸板着发言说:“这五个刺客,公然使用魔法炸弹袭击公众聚集的酒店,拘捕,杀伤保卫人员。不论按照法律还是按照立法原则,都是应该严惩的重罪!”

    底下人一看我这么说了,当然纷纷附和说:“严惩!一定要严惩!”“起码要抢劫未遂,危害公众安全,拘捕三罪并罚!”“我看应该按照军法定罪!”“没错,袭击公众设施应该按照军法定罪。”也有人小声说:“可是这次没死人啊,按照军法判刑要处死的,会不会过了一些?”“我看判个十年八年苦役就差不多了吧。”“要看法律怎么规定的,我们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行吗?”

    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当然可以,不过法律也是人制定的,怎么可能完美无缺?法律也没有法子规定所有的状况,具体到某件实例上,还是要法官秉承立法精神来判断。比如说我们教廷的继承法,一个人写遗嘱,除了他自己的签名以外,还要有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没有犯罪记录的守法良民作为证人,证明他是在神志清醒,未受胁迫的情况下写的遗嘱。后来就出了一个案子,写遗嘱的找好了三个良民,签了名。

    后来写遗嘱的事主死了,要分遗产,就有人就上告说这一份遗嘱无效,因为三个良民里面有一个后来犯了法,虽然只是打架斗殴之类的小事,可也算有了犯罪记录。这一份遗嘱涉及的钱很多,这事闹得很大,最后教廷法务部的部长亲自充当法官下了判决,这一份遗嘱有效: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法律不可尽数,只要签名的时候还是良民,这一份遗嘱就是有效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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