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镇因梧桐而得名,因此,到了秋天镇上才会热闹许多,都是些慕名前来赏景的富家公子,文人骚客,兴致来了还会吟诗一首,聊表内心的感慨。燥热的午后总是让人忍不住开始打盹,镇上一家客栈内掌柜的手还放在算盘上,脑袋却摇摇晃晃,随时啊,都有可能趴到柜台上睡着了,店小二送走中午的几个客人收拾好桌子便趴在桌子上做着晴天白日梦。
掌柜的微微张开一只眼,如果没有人来他都是这样,过一会儿睁开一只眼看看是否有客人来。他突然伸手掐自己大腿一把,瞬间从浑浑噩噩之中清醒过来,嘿嘿,生意上门了。一男一女走进来,还有个小孩。
掌柜笑盈盈地小跑到三人跟前,“客官是住店,还是打尖啊?”
“住店,三间房,先给我们弄些饭菜。”白衣少年挑了个通风的位置坐下。
另外两人也坐了下来。
“师父,两间就行,我跟你睡。”狗蛋见师父莫名其妙的要了三间房,从小在贫穷之中长大的他,可见不得师父这样浪费钱。
“不,我嫌弃你。”剑尘直言不讳,让狗蛋非常气恼,人家是为了给你省钱好吗,还嫌弃我。狗蛋冷哼一声转过头去,意思就是我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掌柜的,要两间吧,狗蛋跟我一间,我不嫌弃你。”冷冰冰摸着狗蛋的头道。
掌柜笑逐颜开,一巴掌打醒还在睡觉的小二,“阿杰,快去给客官准备两间客房。”
阿杰原名杨杰,本是梧桐镇上一对小夫妇的孩子,也算幸福美满,后来夫妇两不幸双双离世,留下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阿杰,那时的阿杰才四岁,靠着家里仅剩的一点家产才不至于饿死,十岁那年阿杰来到这个名为同福客栈的客栈,现在他已经十五岁了。五年里掌柜的对他也不错,干的活也不是什么重活,还管吃住,他觉得挺好的,不过他还是想有一天能出去走一走,不想就这样在这小小的梧桐镇呆上一辈子。
阿杰起身跑到楼上,不一会儿又跑了下来,跟掌柜说句“好了”便坐下等待后厨做好饭菜,然后喊一声,他就会跑去将饭菜端上来。
阿杰坐在客人旁边一张桌子上,看着那个正在狼吞虎咽,大快朵颐,一边吃还一边含糊不清的说着“真好吃”的小男孩。阿杰想,如果他小时候能遇到像白衣少年这样的人就好了。
等三人吃完了饭,阿杰便开始收拾,干完活从后厨出来便看见那小孩坐在长凳上摇晃着双腿,嘴里哼着不知道是哪里的调调。
狗蛋坐着百无聊赖,师傅说要出去买东西,不让他跟着,冷姐姐也跟去了,还得他以为两人要丢下他,急急忙忙跑到楼上房间看到师父的行李还在,这在放心的跑到楼下坐着等师父回来。
“我叫阿杰,你叫什么名字?”店小二坐在狗蛋旁边,同他一起看着外边。
“狗蛋。”狗蛋头也不回。
“谁给你起的这个名字?你师父吗?”
“不是,我自己起的。”
“问你个问题,你师父他,厉害吗?”阿杰期待的看着狗蛋。
狗蛋听阿杰问自己师父厉不厉害,这才转过头看了看,骄傲的将小脑袋一扬,“当然厉害了,那可是我师父,我是什么人,我是狗蛋啊,我的师父能不厉害?”
“我不信,能有多厉害?”阿杰假装不信。
狗蛋急了,“我亲眼见过师父一剑劈死一头螳螂怪,劈开一座山,亲眼见到师父面对几个六七境黑衣人,一剑斩掉一个,厉不厉害?厉不厉害?我师父很快就能成为下一个剑仙了,到时候就叫白衣剑仙,不对,我们那已经有白衣剑仙了,那就公子剑仙。”
狗蛋想了半天,才找到王同说的公子二字,狗蛋没说,其实啊,螳螂怪是狮子怪杀的,他师父捡漏的,师父劈开的那座山啊,就是一个小土堆。
阿杰竖起大拇指,“真厉害。”
“哎,那你剑术厉不厉害?”阿杰脱口而出。
“我啊,”狗蛋扭扭捏捏的,“我还不会剑术,师父他还没教我,师父说他正在磨砺我的心性,师父还说我天赋极高,不用急着练。”
“吹牛。”
狗蛋好似被人戳破了,终究还是孩子心性,涨红着脸喊了一声,“我没吹牛。”
“总有一天师父会教我剑法的,你等着吧。”
阿杰笑笑跟狗蛋再坐近了一点,“嗯,我相信你,你没吹牛。”
“哎,真羡慕你,还有个师父带你闯荡江湖。”阿杰突然伤感起来。
“跟你说,不是师父带我,是我死皮赖脸的跟着师父,一路上师父总说把我卖掉把我卖掉,可一直没卖,我知道,师父不是那种人。”
“啊,还能这样啊,狗蛋,真有你的。”阿杰这回是由衷的赞叹,佩服这个小屁孩了,因为他就没有这个勇气。
“其实我就是个孤儿,在青云城那里,大人们都说师父是小魔王。”
“我也是孤儿,爹妈死得早,要不是掌柜的,我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了,哎,青云城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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