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
大概是因为昨天的求婚太过于突然,林挽歌一整夜都睡得迷迷糊糊的,总感觉之前的一切就好像是发生在梦里一般。
额头上的一角还残留着余温,那是薄慕言去公司之前留下的一个吻。
她晃了晃有些浑浊的脑袋,伸出小手,轻轻地搓揉着有些发疼的太阳穴。坐在床边发了一会呆,她那张略显有些苍白的小脸才恢复了一丝血色。
唔唔唔
床头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林挽歌顺手就摁下接听键,语气带着少女般的慵懒:“莫小沫,怎么啦?”
辰辰一早就被司机送去金华幼儿园了,偌大的别墅,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莫沫的声音听起来也不是很精神,估计也才睡醒:“还不是因为你家那个,这大早上的,就让我陪你去试婚纱。我刚刚梦到我中了一百个亿,寻思要怎么消费呢。我这还没想好,就被拉回现实了。”
电话里传来莫沫的一声长叹,十分悲怆与愤怒。
林挽歌被她的古怪精灵逗笑,精神也好了不少。仔细回想了一会,她才想起来确实有那么一件事。
“没关系啦,要是你很困,我们晚上去也行。”林挽歌不想总是麻烦莫沫,况且试婚纱这种事又不急于一时。
昔日光亮的落地窗附上了一层水雾,大概是昨天夜里下了霜的缘故。林挽歌把手机夹在脖子和肩膀间,歪着头,走出了阳台。
果然,窗外的绿植也都布满了水珠,有些绿叶不堪重负,随着水珠汇聚流动的方向耷拉着脑袋。
她一边和莫沫说话,一边伸出手去接叶子最尖端的水珠。
一股冰凉从她的指尖传来,惹得林挽歌下意识打了个冷颤。看来,天气是越来越冷了。
两人说了大半天,最终还是达成一致,中午出门试婚纱。
“挽歌,那我先睡个回笼觉了哈,困死我了。对了,你可别告诉薄慕言我在偷懒,我可得罪不起她。”
莫沫说罢,还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伸了个懒腰直直往床上躺去。她整个人都陷在柔软的大床中央,扯了扯脚下的被子,也不管林挽歌答应没答应,就开始呼呼大睡。
林挽歌听着从电话那头均匀的呼吸声,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挂断了电话。莫小沫真的是她见过最能睡的人了。
有一次,不记得因为什么事情了,林挽歌去和莫小沫住了一阵子时间。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她才知道,这个人前光鲜亮丽的大明星,在休息天,能24小时都躺在床上,不吃不喝,甚至可以中途都不起来上一次厕所。
每次她看到有什么比赛睡觉的活动,她就想替莫沫报名。只要莫沫参赛,她第二绝对不会有人敢称第一。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手机再也刷不出有趣的资讯,莫小沫才匆忙打来电话。
“挽歌!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
“我就知道。”林挽歌放下手中的平板,望了眼窗外快要下山的夕阳,眉眼间含着笑,“好啦,你先慢慢准备,我现在去找你。”
“好好好,那你注意安全,我先去洗漱了。”
刚挂断电话,管家就敲墙了林挽歌的房门:“夫人,车准备好了。”
林挽歌轻轻应了一声,从真皮沙发上优雅起身,拿起手边的秋季最新款复古单肩包,随意地挎在身上。
当林挽歌从房门走出来的时候,管家不由得多看了自家夫人两眼。即便他已经一把年纪了,可是每次看到自家女主人,还是不由地为她那清冷倨傲的容颜吸引住目光。
宛如全身上下都闪着光。
林挽歌提着米色裙摆,小心翼翼地朝楼下走去,方根小单鞋和木楼梯撞击出悦耳的声音。素面朝天的巴掌脸,未施粉黛也令人叹为观止。
金融街购物中心,一楼。
透过干净的橱窗,可以看到一个曼妙的女子在漫不经心地搅拌着手中的黑咖啡。黑咖啡是刚刚出炉的,还带着热气,特有的咖啡香味充斥着整个咖啡屋。
吧台下的无毛猫伸出舌头,有一下没一下地舔着猫爪子。每当人人从它身边路过,它就会停下来,警惕地观察四周。直到别人彻底从它身旁绕开,它才放心地继续之前的动作。
直到林挽歌数到第九十只绵阳,无聊得快要睡着的时候,咖啡厅的门口终于出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莫沫踩着一双黑色的恨天高,戴着墨镜和口罩,捏着一只手拿包急匆匆朝林挽歌走来。
没等林挽歌开口,她就摘下口罩,捧起林挽歌面前的黑咖啡,抿了两口。末了,才坐到林挽歌的对面,大口大口喘着气。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我为了不让你久等,都没吃东西,饿死了。”
莫沫说罢,又捧起林挽歌跟前的黑咖啡喝了两口。
“都说了不着急了,你还想吃什么,我给你点。”林挽歌挥了挥手,侍应生立马赶了过来。
“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莫沫也不客气,接过侍应生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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