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经常会去看老杰克他们的表演。现在他们的人气越来越足了。至少墨镜现在成为巴黎最酷的人的专用物品。我是随身必带的。
然后我还在《巴黎晚报》上看到了一个专栏作家对信乐团做的评价,至少是好坏各半了。不象开始时的垃圾滚出巴黎了。
卢克现在是我的好友。虽然很小但是我们却象是形影不离的兄弟。他带我去了巴黎所有奇怪的地方!不过我最喜欢的西普森通道。
老杰克他们一直在坚持不泄!我也是。
不过终于有天我问那个舞者,问他我可以不可以跟他学。他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我的墨镜。似乎很想要,我送给了他!他把墨镜戴在了胖瞎子的脸上。我*,这个胖女人戴上墨镜后简直酷毙了。
在我的死缠滥打下,我又弄了二付墨镜。老杰克当然不乐意,那玩意制作出来又麻烦又很贵。但是我终于还是胜利了。
整整有十五天苔丝晚上没有来我这了。
2
爱情让人伤感。我现在彻底的明白了这句话的意义。
劳作让人忘却爱情。我也明白了这句话的意义。
当舞者拿到我再次送给他的墨镜的时候。他终于笑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笑。优雅到我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程度。虽然我和死人打交道的时间远比和活人的时间多。但是我还是确信这小子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一个笑容有时候代表太多的东西。
我象疯子一样投入到了舞蹈之中。
3
我不是没有学过舞蹈!至少我曾经把一种叫肚皮舞蹈的东西练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境界,一秒内我的肚皮上的肌肉可以跳至少数万下,甚至数十万下。
但是那不是舞蹈。舞蹈是种修养,是种生命,是种语言,是种境界。
这不仅仅是种动作的连续,它有自己的快乐与悲伤。
事实上我是从动作开始学起的。
从简单的到匪夷所思的。舞者的动作无法用具体的描述来表达。如果真的要形容,就是美!
不是人的美,不是动作的美,不是表情的美也不是意境的美!
舞!天生就是一种美!一种美!再无第二种解释。
而舞者似乎已经进入了这种境界。
只要鼓点一起,美就降临!
4
二十三天了,苔丝还是没有来过我这。我去她那,她也不再开门。
我好想她!每天都想!不过,从现在起,我决定不想了。
夜色下,我弹指一挥。窗自开。人影如虹!人已离房而去。
明月昭尖东。
尖东是巴黎一个有些寂寞的地方。为什么寂寞。因为死人不会说话。这里是巴黎最大的坟场!
而我正站在巴黎教堂最高的屋顶之上。
可能习惯了和死人相处。唯有这!
我才能找到心的安宁。
我拼命练习着舞者每个动作。
练到魂神尽裂,人不如鬼。
突然间我体会到了击风的那种感觉!身上每个细胞都朝一个方向跳动的感觉!!!!!
万道劲力随舞而动,破体而随!
舞尽!万里高空惊云碎。
天空中,本来万朵浮云。此时!除了一轮明月,还有什么?
原来!就算没有将身体的肌肉运动到数十万次的速度也能有这样的效果!
我牢牢的记下这种感觉!!!但是我没有叫它碎云。
这招叫做美!
5
舞者发现了我的变化。
又或者我从来就是一个奇才!!!就是讨人喜欢。
他开始和我交流!他没有说过话。仿佛是世界最冷的男人,但是我却明白他说的每一句话。那就是舞!
每次转身,每次翻转,每次跳跃,每次踢腿!
这个寂寞的男人,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了同类。
心象大海一样寂寞的同类!!
真正的寂寞,是一万人在你身边,你却发现比一个人还要孤单!
但是舞却不寂寞。它找到了知音!!!
舞的真义是舞的自身的意义。而并非舞者。舞者只是寻找舞的意义。
慢慢的有人开始关注我们。
我们被称为西普森的灵魂舞者!!不知道谁取的这个外号!但是从此西普森的人都认识了我们。
6
四十三天!
苔丝没有理我四十三天了!
四十三天来我只睡过三十四个小时的觉。三十四个小时中有三十三个小时在想着苔丝。
明月昭尖东!
尖东却不再寂寞。
只有死人懂得真正的寂寞。
但是死人现在却不再寂寞!因为他们在狂欢。
这是巴黎最邪异的景像!
枯骨在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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