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涯自鸣得意,有些沾沾自喜地反问:“那小姑娘你到底对什么感兴趣呢?不是大伯没本事,而是只知道本分之内的事情,其他的一概不知。”
珑雪眨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心里好奇万分地问道:“伯父想必对狗的了解犹胜当年伯乐与马之间的关系,那么狗以什么横行占据了人们心目中地位?将它们视为最忠诚、最可靠,最依赖的宠信呢?”
权涯顿时疑惑不解,奇怪一个小姑娘为何关心起狗这种动物来,难道说她与母亲在家,甚不放心,要准备豢养一条狗吗?这倒也是投其所好,不过好奇什么不好,偏偏对狗犹胜,有些出人意料。
权谋却没有这么多疑惑,反而嘿嘿一笑,既然谈及到他了解知悉的动物,就像一位学识渊博的老学究正在与一位好奇心甚的弟子答疑解惑一样,没有半丝班门弄斧的肌肤,反而是竭尽所能地将自己知道的,了解的毫无保留地告诉给她听,满足她的好奇,对狗的喜爱。
“这算是令我不吐不快了,也算谈及到点子上,比起牢狱我作对,不成气候的儿子强多了!”说着转头白了权涯一眼,似在暗骂提醒:你有她十分之一懂事,善解人意,就是老子平生之福了。
权涯被父亲蔑视,立即羞愧难当。面色一下滚热发烫,直烧至耳根。
珑雪连忙为他辩解起来:“涯哥也是心底淳朴,善良,见不到一点残忍,对于残害生命的事更是心有抵触,这也完全怪责不到他!”
权涯好不感激她,她身上就像有一道耀目夺目的光将自己的心也温暖了,可又觉得自己身上全是黯淡无色,无地自容起来。
权谋冷哼一声,不值一屑地直言道:“他要是有珑雪姑娘的一半,懂得我的良苦用心也就心满意足了,算了,子孙自有子孙福,强拗执意又能怎样?提那些不开心的作甚?我们还是言归正传!”
权涯面红耳赤,羞得只差将脸全部掩在怀中,不敢直视父亲与珑雪一眼。而珑雪也毫不放任心间,满怀欣喜地拍手叫好,所有的注意都在权谋身上。
“狗这种畜生,性子坚毅,誓死效忠主人,这点就连人也万不能及的,它的厉害不在于叫唤慑人、吓人,也不在于它们凶狠起来的没有,而是在于死死地盯着对手,不容其有丝毫反击可乘之机,咬人的也好,吠叫的也罢,皆有这种誓死一拼的胆魄与勇气,狼的厉害之处在于纠缠,狐的长处在于狡猾,狗却完全不同,它们能视事务,查明情况,依靠灵敏异常的嗅觉让人惧色三分,连狼的凶狠残忍也在这种坚毅不懈的面前黯淡无光,毫无用处;就连狐狸们的诡疑狡诈也逃不出狗的千里追踪本领,对于这种死性不改也是束手无策;其实狗的可怕远比狼的凶报残忍还要超乎想象,它的牙能咬住对手直至窒息那一刻才松口,直至自己主人叫唤它才肯罢休,这是它通人性的地方,都说狼在于合群围攻,狗却能单独完成,也能成群结队地配合,好比狼狗既有狼的智慧与攻击力,也具备狗原本的天性,温驯服从,但能令任何狼群都忌惮三分,这是一种王者风范,当然还有牧羊犬,斗牛犬,特种犬等等这些都是利用价值宝贵的优长特点,这些就连虎豹等凶残的动物都要量力而行才敢接近它们所保护的对象,就像保卫着它们独有的尊严与荣耀,将主人的生命安危、财产东西看作比它们生命还要重要,当然能不惧虎豹狮熊的也被称为神犬——藏獒了,不说每一只可搏虎斗熊,但也能誓死守护,与之拼命,这种神犬更是每位牧民的无价之宝,我若生平能亲眼目睹其神威也就不枉此生了!”欣喜神色,溢于言表。
珑雪聚精会神地听着,说到尽兴处也没有突发奇想地发问,她更像是在倾听一位慷慨激昂的说书先生讲到精彩纷呈的传奇小说一样引人入胜,权涯也从未听过父亲说过这方面的事,大觉惊讶,没想到父亲涉猎甚广,竟对狗的研究也算是别开生面,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正神采飞扬,口沫横飞的专注与认真,也全面透析讲述了狗与类似其他动物的优胜劣势,可谓是真正相狗、识狗,猎狗、屠狗、食狗肉的大行家,真如珑雪要拿他与伯乐和马,樊於期与狗的关系逢迎他了。
三人直谈至子夜,意犹未尽,不知不觉在困倦中伏案沉睡过去。
次日,太阳还是依旧如往常一样自东方的天地一线间升起来,天气虽然异常的寒彻,天地间犹如披上了一层银白色的戎装,但太阳还是能给世界带来光明,只是不如那么强烈,也没有它的威力。
权涯一家没有像镇上的百姓那样忙碌,反而更加地清闲自在,这种天气很少有人还在外面劳作,再说现在还没有到时间,待天一黑,就是权谋活跃的时候。
万物俱籁,尽敛芳华,但隆冬寒冷,温暖的春节才能到来,生命也才能得以延续,树木才能在日落月升,日晒雨淋下生生不息,在年华日夜的推移下,在一次次更换旧貌新颜中,变得粗壮,坚毅,挺拔……也证明了生命的伟大,而生老病死却又是循环往复的,也是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人在其中却又看似那么脆弱不堪,生命有时候显得渺小低贱,就像沦落丧家的狗一样。
权谋也还是如往常一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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