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确定这种地方能住人?深沟险滩悬崖沼泽,连只鸟都见不着,脚底下是不是有只带毒的蛤蟆从你旁边跳过去,这连植物都是有毒的,空气里全都是终年不散的瘴气,一般人只有在这种地方呆超过三个小时就会中毒晕倒,谁会常年生存在这里啊。”
江小涛问黄蕾,“你是不是拿了假资料。”
“你闭嘴,别瞎说,我从来都不会拿假东西来骗人的,你看这里到处生长的都是剧毒之物,那不正是培养他们的蛊虫的温床吗,养蛊的人每天在这里查看一下,再取自己的一点血来喂养它,那么培养出来的蛊虫不仅有剧毒,而且还非常容易控制。”
老板娘耐心的解释,“这里的环境确实非常恶劣,我们再待几分钟考察一下,就赶紧离开吧,这里的毒气太重,不知道会不会催发你体内的蛊虫。”王浩哲随随便便从树上取下来一片叶子。放在指尖嗅了嗅。
“这种植物曾经在书上看到过,古代部落的人会把它们的汁液榨出来,把它抹在自己制造的利器上,在跟野兽的搏斗之中,只要划开了对方的一个口子,在很短的时间内,野兽就会感到虚脱无力,很奇怪的一种植物,他会腐烂对方体内的脏器,但却不会改变它的肉质。”
“所以在苗族部落的人,他们都会选择用它来作为自己打猎的辅助用品。”王浩哲在指尖揉碎了那片叶子,“这里的确处处充满了危险,你走路小心点,不该碰的最好别碰。”
地里面全都是冒着泡的沼泽,老板娘也难得的换下了高跟鞋,穿上他们提前准备好的胶鞋,这双鞋子是用最新的技术炼化的凝胶做成的,一般腐蚀性的物品对他来说没有用。所以他们才放心大胆的行走在这么一片区域。
对于黄蕾来说,最不能忍受的莫过于桥下光滑的跳来跳去蛤蟆,她这辈子最讨厌那种黏黏滑滑的东西。要不是穿了这一种高帮到膝盖的靴子。她一辈子都不会在这种地方行走。
“这也太恶心了,我都闻到这个土里有腐烂的臭味,这地方会不会有人的尸骨呀。”江小涛说,但他的表情却是开心玩味的。
说着,他的目光往前一跃。那一片的地上果然有几个白色的骷髅,他们半埋在落叶之间。身上绝大部分已经腐烂。
“啧啧,看来这地方吃人呢,我就喜欢这种感觉,好期待看看自己腐烂的样子呀!”江小涛又开始犯贱了。
可是这一次老板娘不能够再一次脱掉自己的鞋朝他扔过去。这种地方给她的感觉是一旦脱了自己的鞋,自己的一双腿就相当于没有了。
冷静冷静,爱惜自己最重要。她这么告诫自己。
“在这个地方网络也用不了了,我们只能凭我们自身的方向感来寻找,或者根据太阳升起的方向,但是这里显然很难看到太阳,距离我们刚才的地方只有五十公里。
但这里就是密林深处,你们有没有觉得从我们进来的那一瞬间就感觉到这里深不见底,光从你走的路就不止五十公里。我们很有可能走错了路,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个森林里面有一些秘密的我们不知道的结界,如果是闯入者的话,就会陷入无尽的循环。”
黄蕾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展开缜密的思维,“但是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我们陷入无尽的循环,如果你回过头去,你就会发现一条通向外界的小路,他们应该是想让我们离开,刚才看到的骷髅头应该就是那些执意不愿意离开人的下场,他们的死为后来人做了警告。”
“我也注意到,这是我们第三次回到同样的地方,刚才我把他的那个叶子的断根还在这里,这是我摘下来的第三片叶子,这很枝条已经被我给拔秃了,所以我敢确信这是我们第三次回到这里。”王浩哲说,他从一进入这里就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虽然看上去是一片无人的寂静,但是他敢肯定这里的高手绝对不少。甚至在杨靖元之上。他们来到这里绝对是正确的选择。
“我们第一次来还没有摸清楚地形,要不然先退出去,等摸清楚了情况再往前走,现在就闯进去太盲目了。”王浩哲想了想,还是决定要保险行事。
“同意,到这一步,我可以确信我们的方向没有错,江小涛应该是有缘人,第一站就找对了地方,你真的不用死了。”黄蕾说。
“听到你们这么说,我真高兴。好吧,统一意见我们先出去。”三个人开始调转方向往相反的方向走。
这一次他们直行走了二三十分钟。就看到了从密林外面射进来的微弱阳光。这种现象肯定了老板娘的猜测。他们进入那个地方最起码用了四五个小时。而现在只有二三十分钟就走到了边缘。显然是有人用法力建造了结界。
一路非常顺利,三人找到了他们扎营的地方。刚坐下,王浩哲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几株植物。一看就是刚刚从里面采集的。把它放到他们此时所坐的草坪上。一对比就看出了差别。
密林里的植物是一种近乎鲜艳的浓绿色。如用手轻轻一掐,就会看到绿色的汁液迸发出来。都知道越鲜艳的就越有毒,他们下面的草地就是最普通的颜色。甚至连个头都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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