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已经是明摆着了。若是混元祖师转生成了男子,许飞娘自然要避嫌,不然的话,有些话好说不好听。
可如今混元祖师娘化成功,彻底成了女孩,许飞娘的顾虑彻底消失。这个时候,她自然舍不得让心心念念的师兄跟着冷火。
那夫人倒了春茶,满室飘香。冷火有一搭没一搭的跟那夫人聊着天。至于万妙仙姑大人,呵呵,看着那小姑娘看呆了眼,没有半点仙风道骨的范儿,整个人跟一个傻子似的。
双方这一交谈,那夫人立刻对冷火惊为天人。
这个时代是一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 而冷火的见识可以说吊打这个世界九成九的人。
时间过的很慢,也很快。
傍晚时分,那个男人回来了。而在这段时间里,冷火也打听清楚了这家人的来历。这家男人姓欧,名叫欧华。
这夫人姓陈,也就是欧陈氏。
欧华来的时候,手中拎着一挂腊肉,腋下还夹着一个薄薄的袋子。为什么不描述他的长相呢?
原因很简单,这欧华长得太过于普通了。可以说,把他丢到大街上,转眼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欧华回家的时候兴冲冲的,举着腊肉叫道:“今天又有一个交束脩的,秀娘,晚上我们炖肉吃。”
说完这个,他才看到屋内的客人。
作为一个男人,不可避免的将目光首先落在了许飞娘的身上。
说实在的,许飞娘的容貌已经属于上乘,再加上她练气多年,气质加成不少,堪称是极品御姐。
瞪了两眼他才反应过来,连忙道:“失礼了。秀娘,这是哪儿来的客人?”
欧陈氏手足无措,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介绍。说是两个练气士看上了自家女人,只怕会被欧华当真傻子。
好在冷火不会让气氛这样尴尬,他微微一笑道:“我们是练气士,令爱与我师姐有缘,特来渡她成仙。”
和许飞娘一样,冷火绝对不逼逼。话一说完,他念动之间,五人已经被他挪移出屋,飞临千丈白云之上。
周围罡风呼啸,四野尽收眼底。大地上无尽风光让人眼花缭乱,即便是欧华自诩读书破万卷,也从未想过有这般遭遇。
这是什么?
这是遇仙啊!
说实话,在大明朝知道遇仙这个典故的读书人可不多。这个世界有太多读书读傻了的家伙。他们一生中,都是读一读四书五经,接下来就是联系各种科考题目,至于其他杂书,考试的时候不考,这些人自然就没空研读了。
欧华不同,他就是属于那种上课的时候看小说漫画的家伙,不好好学习,杂书读了一肚子。
这不,科考考不上,只能以授课谋生这个样子。
不过也因此,他知道遇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要发财啊。
当年刘毅帮了一把洞庭龙女,结果就是人财两得,顺带还长寿数百年,妥妥的人生赢家,比什么读书做官快活百倍。
欧华心思百转,踩着脚下的白云只觉得双腿发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朝冷火叫道:“求仙师顺便渡一渡我们夫妻二人。”
冷火哑然失笑。
但欧华这个表态却也意味着他们已经同意带走他的女儿——欧玉竹。说起来这家伙还是读书人呢,结果给自家女儿起名字,真是俗不可耐。
那边许飞娘已经牵起了欧玉竹的手,而冷火笑着开解道:“修行要看根骨,你夫妻二人没有根骨,还是不要浪费时间的好。”
许飞娘跟着柔声解释道:“虽然不能修行,但我这里有天华玉骨丹一瓶,你们夫妻可以分着吃下去,可保你们长命百岁,无病无灾。”
说着,她手中不知何时拿着一个白玉瓶子,递给了欧华。
欧华失望无比。这传说中的遇仙不是这样的,虽说长命百岁也不错,可若是穷光蛋越长命越悲惨啊。
好在许飞娘不亏是眉眼通透之人,弹指间便明白了欧华的苦恼,伸手便是一袋子珍珠拿了出来。
“些许珍珠,就当做给两位的见面礼吧。”
类似于珍珠玛瑙,黄金玉石这些东西,对于修行者就像是瓦砾一样毫无用处,更是随手可得的东西。
但对于凡人却不同,在这个珍珠还没有开始养殖的年代。一袋子珍珠,意味着上万两白银,即便是欧华教授一辈子的书,也赚不到这么多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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