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一直到早晨才渐渐变小。
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可这一天注定哪里也去不了。
“从今天开始教他们吧?”陆辕轩道。
猪腰向露茜打了几个手语,露茜会意,微笑着点点头。
只见他用手指指着自己,对露茜和小弗洛勒斯说:“我……姓朱,叫……朱大海,以后叫我……海叔……海叔,懂吗?跟我念,海……叔……”
露茜跟着念:“海……叔……”
猪腰急了,大叫:“不对不对,海叔是小弗洛勒斯叫我的,你应该叫我海哥……海……哥,跟我念啊。”
露茜又跟着念:“海……哥……”
猪腰笑了:“不错不错,你学得很好。”
他转过头又对小弗洛勒斯说:“你叫我海叔……海……叔……,跟我念啊。”
小弗洛勒斯看到刚刚露茜跟着念,觉得很好玩,于是也学着她跟着念:“海……叔……,海……叔……”竟模仿得惟妙惟肖。
猪腰乐了,对排骨说:“看,我这个老师不错吧?”
排骨不以为然:“切,那是人家聪明,懂吗海叔。”
猪腰白了他一眼,用手指指他,对露茜和小弗洛勒斯说:“他……姓王,叫……王八,以后就叫他王八,跟我念王……”
排骨气得差点晕过去。
陆辕轩正色道:“教人家学东西不要随便开玩笑。”
猪腰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赶紧纠正道:“不对不对,刚才我念错了,他……姓王,叫……王……朝……刚,跟我念王……。”
……
这一段时间,雨一直下个不停,六个人只能窝在小石屋里,哪里也去不成。但他们白天教露茜和小弗洛勒斯讲汉语,晚上跟老人家学习穴龙瞑行术,日子过得倒也很充实。
露茜和小弗洛勒斯天资聪慧,一学就会,这一点,让陆辕轩、排骨、猪腰和老人家都觉得非常惊异。看来。穴居人与弗洛勒斯人并不比现代人差。
特别是露茜,跟大家在一起那么久了,虽然从不开口说话,但她有眼睛看,有耳朵听,有头脑思考,平时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因此学起来很轻松。只学了半个多月,就已经能够断断续续地跟大家聊天了,虽然手势多于语言,但终究有很大的进步。一个多月以后,手势用得越来越少,只是讲话还是显得含混不清,就像嘴里含着一块糖似的。这是没办法的事,速成班所培训出来的学员都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就像快餐面没有营养,干燥得越快的东西越容易脆裂一样的道理。
最可爱的要数小弗洛勒斯,从头到脚不超过40CM的个头,捧在掌上,就像捧一只猫那样轻巧,看她全身毛茸茸的样子,乍一看,还以为是毛茸玩偶呢。要不是她长着一幅人脸,而且还学会讲汉语,绝对没有人相信她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学得很努力,悟性也极高,一点即通,好像天生就有语言天赋一样。
她声音甜甜的,一颦一笑,一怒一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牵动着大家的心。
她渐渐成了重逢岛上五个大人的关注焦点。
老人家把她当作自己的孙女看待;露茜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陆辕轩和猪腰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看等;排骨呢?则把她当作一个毛茸玩偶,疼她疼得不得了。
她俨然成了重逢岛上的一个小太阳,小太阳旁边有五颗“行星”,整天围着她转。
这一场梅雨,让来自不同时代与不同种族的六个人组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
在她俩掌握了比较多的汉词汇之后,陆辕轩、排骨和猪腰赶紧打探她们的身世。
露茜一听到身世问题,马上拉下脸,眼圈立即红了,闭上嘴巴不吱声,仿佛有难言之隐,如此几次,大家也就不便再问。
小弗洛勒斯则刚好相反,无论什么问题,只要她知道的,她一定回答,有时由于词汇量不够,还努力地打着手势,希望大家明白她的意思。从她断断续续的陈述中,大家知道了她的大致身世:
小弗洛勒斯今年18岁,出生于一个说不出名字的部落里,可能这个部落根本没有汉语名称,或者根本就没有名称,所以小弗洛勒斯才不知道怎么说。
部落酋长有个儿子,叫“寅”(这应该是小弗洛勒斯的音译),寅在15岁时,看上了一个18岁的女孩子,他把这个女孩子蹂躏之后就一脚踢开了。这是恶少的恶习,本没什么大惊小怪,可是寅与别的恶少不同,他认为自己玩过的女人只能属于自己的,不允许别的男人碰她。
后来,寅看到那个女孩子跟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表现得很亲妮的样子,于是一怒之下,把他们俩个都杀了,虽然大家明知道是寅干的,却无可奈何。
从此以后,为了防止被自己玩弄过的女孩子跟别人亲热,在寅玩腻之后,就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子杀掉。
再后来,有个被杀害的女孩子家人找寅论理,寅一怒之下,放把火把人家的房子烧个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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