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居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
秋天的早晨有点冷,特别是有雨的早晨。大家看到今天将无处可去,无事可做,于是便都睡起了懒觉。
陆辕轩睡不着,他想起昨天傍晚在路边烤火的黑衣妇人,心里开始觉得不安起来,那个黑衣妇人言语之中似乎暗示着什么,而这些暗示又都与他息息相关。又想起那座破庙,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灯笼,还有那棵惊人的枯木。
于是,干脆披衣起床,独自一个人走到龙门客栈门口,对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呆呆地出神。
此时,天已经大亮,外面阴雨绵绵,到处是湿漉漉的一片。
人们都说,天气会影响心情,看来这句话真的没错,此时的陆辕轩心情复杂,思虑万千:他想到学校,想到自己一时好奇心起,便骗了猪腰和排骨一起走进河马洞,又想到在河马洞里的经历,想到在重逢岛遇到老人家,在石室遇到弗洛勒斯,至今弗洛勒斯音讯全无,生死未卜。
老人家、猪腰和露茜不知道现在怎样了,有没有找到线索?现在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八天,这八天里又不知道将会碰到什么,有人振振有词地说:“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可事实呢?又有几个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还不是像水上浮萍一样不由自主?
想到这一段时间以来所经过的种种困难,所遭遇到的种种事情,以及鬼使神差般来到这个陌生的明珠郡,来到很有江湖味道的龙门客栈……
想着想着,忽然鼻子酸溜溜的,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此时,在绵绵细雨中,陆辕轩忽然看到一个东西从明珠城方向远远地走过来,当它走近一点的时候才发现它是一条小狗,严格地说,是一条灰白色的博美犬。
博美犬的样子非常狼狈,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步履蹒跚,看到它走路的样子,陆辕轩忽然又想起昨晚那个黑衣老妇人,它的步履就跟她一样蹒跚。
犬毛已经被雨淋得一蹋糊涂,好像刚从水里捞上来一样,样子非常难看。
陆辕轩忽然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它走得更近了,陆辕轩发现它的颈上有一个金色的颈圈,这一定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宠物,如今居然流浪江湖,它是被人抛弃,还是自己逃了出来?
小博美犬走到龙门客栈门口,抬起湿漉漉的头,往门里望了望,看来是想征求陆辕轩的同意,让它进来避避雨。
陆辕轩微笑一笑,对着它吹吹口哨,招招手,引它过来。小家伙果然摇了摇尾巴,慢慢走了过来。
狗一向很通人性,人有时候也有狗性。狗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会对它认为是朋友的人摇尾巴,而人却恰恰相反:有福不想让人分享,有难却想让人承担。
如果人也有尾巴的话,可能也会像狼一样,不会摇的。
陆辕轩不嫌狗脏,轻轻地抱起它,用手撸了撸它那湿漉漉的毛,小家伙亲热地舔着陆辕轩的手,一屁股坐在他的怀里。
人不嫌狗脏的时候,狗也不会嫌人干净。
陆辕轩感觉到这个小家伙的小小身躯正在瑟瑟发抖,想必它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淋了很久的雨,于是赶紧把它抱进屋里来。走到后院,找到厨房,进去一看,发现杨春来的母亲正在弄早餐。
陆辕轩跟她打了个招呼:“伯母早上好。”
她应了一声,看到陆辕轩手里抱着一条湿漉漉的小博美犬,于是说道:“哇,这小家伙好可怜,来,把它抱到炉火边来,让它烤烤火。”
陆辕轩正有此意,将小家伙抱炉火旁边烤火。
伯母拿来一个破碗,碗里盛了一团拳头那么大的米饭,米饭还冒着热气,想必是刚刚从锅里捞上来的。
陆辕轩手拿着破碗,凑近小博美犬的嘴边,小家伙用鼻子嗅了嗅,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看来它真的是饿了很久。可能是饭太热了,它被呛了几口,还呜咽了几声。
吃饱之后,小家伙很快便在陆辕轩的怀中睡着了。
狗跟人一样,饿坏了,累坏了,就很容易睡着。
等到它全身湿漉漉的毛烘干之后,陆辕轩惊喜地发现,它一身奶油色的毛非常漂亮,于是高高兴兴地像抱着一个婴儿一样,轻轻地抱着它,回到了客房。
排骨躺在被窝里,听到陆辕轩走进来,便把头伸出来:“咦,哪来的小狗?”
“路上捡的。”
“这么好,那我马上起床,也去捡一只来玩玩。”
“如果是你,可能早就把它赶跑了,它浑身湿漉漉的样子好难看。”
“怎么会呢,这么可爱的小家伙,你看它的睡姿,还有奶油色的毛,啧啧啧……,简直帅呆了。”
陆辕轩笑了笑。
“咦,还有一个金颈圈耶,不知道是不是纯金的,我看看,”排骨说着张嘴便去咬狗的金颈圈。
陆辕轩退后一步,大声道:“你干什么?咬狗?”
排骨笑了笑,作罢。
过了一会儿,排骨说:“看到这个金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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