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黑暗,沉静、无声。
啸风--
我要杀了你--
单调,无机的声音在黑暗里响了起来,马啸风像是记起了一些什么东西,又像是忘记了一些东西,这种如同雾中看花一般的感觉让他觉得无比糟糕,就在这时,一股冰冷的,让他觉得无比危险的东西流过他的全身。
一个激灵,马啸风醒了过来。
猛然睁开的双眼让张嘉洋吓了一跳,随后,这个富家公子脸上露出一付看死人的样子。
“醒了?马先生不愧是异人,竟然被电晕后这么快就醒了。”
马啸风甩了甩头,他的头上,身上及坐着的椅子上皆淌着一种液体,有点冷,带着刺鼻的味道,这是汽油。
张嘉洋明显要置马啸风于死地,他不仅给马啸风淋了汽油,还用麻绳把马啸风紧紧缚在一张椅子上,然后正用猫捉耗子的表情看着马啸风,嘴角挂着得意的笑容。
马啸风知道自己大意了一点,先是没料到张嘉洋竟然会有枪,然后也没想过他会带着电击防狼器,他的身体素质非常人能比,但也不至于强到能够免疫电流对大脑及身体的刺激,唯一庆幸的是,张嘉洋没有趁他晕了的时候杀了他,现在,麻绳加身,汽油淋了个透,只要张嘉洋扔过来一根火柴,他马啸风准得变火人。
所以,张嘉洋一定认为自己胜券在握,这样的状态下,最容易套出话来,而麻绳,马啸风心里冷笑了一下,除非缚在身上的是铁链,否则,区区几条绳子又怎么能束缚得住他。
望了一眼四周的环境,很偏僻,冷清的月光下,墙头已经长满青苔的残旧房屋比比皆是,他现在就给绑坐在一座院子的大门前,马啸风还能看清那院子大门之前摆放着两头石狮子,但石狮已经破旧不堪,身上裂痕处处,在裂痕处还长出了青草,可不难看出来,这院子以前定也是大户人家所有。
“这是哪里?”马啸风沉声问道。
他的冷静让张嘉洋很不快,这富家公子走过去踢了马啸风一脚,然后用枪顶着他的太阳穴说:“妈的,死到临头你还装什么样子,我告诉你,这是我家的祖屋,我们以前就住在这时,但建安市发展起来之后,这里的人家几乎都搬到城里住了,所以你也别指望有人能够救得到你。”
“张公子,你可要想清楚,杀人可是犯法的。”马啸风依然用不带着一点情绪波动的语调说着,但这种语调,却让张嘉洋的不快在升级。
张嘉洋狠狠又踢了马啸风几脚,然后喘着气狞笑道:“老子已经杀了一个,难道还会在乎再杀你一个吗,反正那贱货是不会放过我的,那我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马啸风眉角一跳:“沈琳是你杀的,为什么?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应该和你没什么关系才对。”
“她和我是没有什么关系。”张嘉洋嘿嘿笑道:“但她男朋友郑长刚却和我一样是同学!”
原来是这样。马啸风终于知道是什么样的关系让这三个人联系在了一起。
张嘉洋仿佛把马啸风看成放不出他手掌的小鸟,说开了头的他,一点也不在乎马啸风知道他的秘密,张喜洋继续把话说了出去,马啸风却知道,这此话张嘉洋一定是憋了很久了,却从来不敢向人说起,现在对着他这个已经快死的人,他自是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
“我老头那时候怕我学坏,高中一毕业就用钱把我送到军校里,很不巧,跟郑长刚那个笨蛋成了同学,毕业后大家也没怎么联系,直到今年,我闲着无聊在建安举办了一次同学聚会,本来是想和几个已经进入军方的同学联系联系感情,却不知道是哪个家伙通知了郑长刚那笨蛋,那小子就带着他的女朋友巴巴地赶来参加。”张嘉华干脆坐到了老宅大门前的石阶上,笑得跟疯子似的:“那家伙真的是一个笨蛋啊,他那女朋友沈琳,姿色虽然一般,但那丫头身上戴的首饰值钱啊,我本来是不想招呼他们的,但看到那丫头戴的一对耳环和一条项链的时候,我就改变了注意,郑长刚这个笨蛋,竟然不知道他女朋友身上的这些首饰有多值钱,我一眼就看了出来,妈的,那是唐朝的货色啊。”
马啸风已经渐渐猜到了整件事情的脉络:“于是你就串通郑长刚,谋夺沈琳的首饰?”
“你说对了。”张嘉洋拍着大腿狂笑说:“郑长刚这家伙真的笨得可以,我和他说,你女朋友身上那套首饰,至少值个六七十万,他便相信了,其实,那套首饰我一个转手,就净赚了好几百万,你说,这样容易赚得到的钱,我能不赚吗?”
张嘉洋从石阶上站了起来,得意洋洋的说:“我找来几个人扮成黑社会追债的,和郑长刚合演了一出戏把沈琳的那对耳环先弄了过来,我用二十万把耳环买下,郑长刚马上见钱眼开,我让他去骗项链的时候,他二话没说就去了,但很可惜,那家伙实在不是泡妞的料,连话也不会说,也不懂得哄女孩子,结果和沈琳的关系越闹越僵,却死活弄不到项链。”
“结果,你们把她骗了出来?然后用酒灌醉了她,再把项链拿走?”马啸风皱着眉头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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