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肯定在猜想,接下来的剧情是不是因为我的英雄救美,美女就看上了我,然后,我的后宫又多了一个爱妃。哈哈,大家都想错了,我不是那样的人。这样狗血老套的剧情怎么可能重复使用,我们看书,看的是新意,尽管对作者来说,模仿最省力,但是为了广大的读者朋友能够觉得焕然一新,我还是要不走寻常路的。
有点出戏哈。没办法,谁叫本神现在多了一个身份是作者呢,总是会不自觉地考虑读者的感受,考虑自己是该搞模仿,还是该搞原创。
纠结啊,模仿才能水字数,原创的话,慢的像乌龟啊。
回到主题,现在我好歹也是一个高手了,不能动不动就满脑子英雄救美,美女以身相许啥的,太过叼丝了。
思想是能够造就一个人的。想要改变自己,就得改变自己的行动,而要改变自己的行动,那么思想上一定要能够说服自己,能够有一定的思维高度,能够控制自己不去重复原本的行为。
原本的行为模式存在惯性力量。如果不在思想上认识到,需要改变惯性的行为,才能成就新的自己,那么,这个人就会一直重复惯性的行为。最终,他还是会成为昨天的那个自己,成为昨日的“我”。
我们都需要改变自己,都想成为更好的自己,成为自己希望的那个明天的“超我”。所以,在思想上,我们就不能总想着救人就是为了泡妞,我救人必须是为了……捡装备!
“多谢这位义士出手相助……”白胡子老头和女修者上来道谢。
我摆了摆手:“我这个人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救你们不是出于侠义,是看中了你们身上的东西,如果你把东西送给我,我们就是好朋友,你要是不给……”我看向了屎壳郎:“斗哥,你说咋办?”
屎壳郎把法术攻击编制成一张大网,闻言张开小嘴,呼啦一下把法术网吸进了肚子里,打了个饱嗝,道:“咋办?剁碎了,喂狗!”
白胡子和女修士不可思议地看着屎壳郎,他们绝对不会怀疑这厮有能把他们剁碎的实力。犹豫了一下,白胡子叹了口气,和女修士交流了下眼神。两人各自交出了一个宝贝。
白胡子上交的是半个手掌大的梭子,女修士上交的是一颗乳白色的珠子,我好奇地问白胡子这是什么宝贝。
“穿日神梭。”白胡子老头一脸不爽的道。
“那这个呢?避水珠吗?”我问他。
“定风珠。”白胡子老头非常不爽的说道。
“不要这样嘛,大家交个朋友,是吧。你也看到那虫子的厉害了,如果你们不依靠我们,很可能被那几个云中九子干掉的。咋样,现在我们还是初创团队,加入我们有很多位置给你选择的。要是等我们再发展个四五年,你们这种实力,想加入我们就没戏了。”我很牛气地道。
白胡子觉得我说的有些道理,就直截了当问我有什么好位置,我见他这么上路,也就随口提供了三个位置供他选择。
随后我了解到,这两人竟是夫妻。
“现在流行老夫少妻吗?”我知道元婴期可保持容颜不老,好奇这家伙怎么喜欢老头子的外形。
“习惯了,呵呵。”白胡子道:“我修真的天赋并不高,又没有高人指点,所以一直白了胡子才勉强修到了金丹期。我夫人是天心宗的,修炼得比我快,再见到她时,她的样子一点没变,我却成了糟老头了。后来我想恢复年轻时的样子,我夫人说没那个必要,她觉得挺好的,我就没当回事了。”
我:“厉害……”
屎壳郎怕我带歪他们对它的称呼,连忙凑了过来:“哈喽,两位朋友好哇,怎么称呼啊?”
白胡子道:“鄙人剑隙元,这位是我夫人吴云筠。”
屎壳郎道:“剑兄好,吴夫人好,我做下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就是传说中的上古角斗仙兽,你们可以叫我的爱称,斗爷。”
“我叫刘常秀,你们可以叫我秀儿。”我很是潇洒地整理了下发型。
白胡子微微笑道:“叫斗爷我还是能理解,但是,秀儿……”
我道:“秀儿也是一种爱称,我这个人喜欢别人把我叫年轻一点儿。”
“哦哦。”剑隙元和吴云筠都了解地点点头。
回到宗门后,我将基本的情况介绍给两个新人,颇有抱负地道:“我夜观星象,发现人间即将大乱,此时正是我等乘势而起,成就一番事业的好时机。不知剑兄你,对我们常秀宗的发展有没有什么好的看法。”
估计是以前刘剑的名字用久了,太熟悉了,叫别人剑兄的时候,我有点怪怪的感觉。
剑隙元道:“常秀宗多是妖怪,只做一些抢山头、自给自足的事情,发展自然缓慢。要真正的瓜分天下,就得在人多的地方,建立多处据点,形成势力范围。我觉得万事开头难,只要我们先占据一座城,然后对这个城里各种事物进行管控,就能发展壮大我们的势力。”
“有道理!”我缓缓地点了点头。农村人跟城里人果然不一样,俺以前就是个农村小娃,尽管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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