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只是一次邂逅,却不知那就是永远;以为会是永远的,只不过是一次遇见。
没有计划的行走是最畅快的,时间随心所欲的控制,方向盘永远握在自己的手中。喜欢的地方就多去几次,不喜欢的绝对不做多一秒的停留。
当时夏欢喜选择石狮这座南方小城,就是因为在这样时间放缓的小城市,也许会生出与从前不同的感觉来。感情也像是高浓度的果汁,在高速运作浓烈之后会通过慢时光的稀释,变冲淡一些。
和赵小北一起生活的上海,是容不得半点这样任性的。大学毕业的时候为了省钱,自己和杨思乐挤在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房间里,赵小北也和几个朋友合租一套小房子。那时候总想着努力赚钱,买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有一个家。
那时候夏欢喜什么也没有,只有赵小北,却还好像拥有了全世界一样。而现在的夏欢喜,什么都有了,却没有了赵小北。失去了赵小北,就好像失去了全世界。
因为他出现在夏欢喜的生命里太久太久,以至于身边随手一样东西,都能轻而易举的与他联系起来。比方说天空,比方说橙汁,比方说赵小北最爱的卡其色,比方说夏欢喜一头的长发,比方说番茄炒蛋。
好在现在在石狮,这里的人一口闽南语,亚热带季风气候,街道上还有摩的来来往往,这一些都是和夏欢喜生活了十年的上海不一样的。她随手一抓都能把这些不同数个遍,而赵小北的名字又已经在我心中默念千百遍。
其实夏欢喜还算年轻,在二十九岁的时候开始有了成熟女人的风韵,又依然可以时不时假装稚嫩。起床的时候对着酒店梳妆台的镜子,她打量自己很久,并给自己化了一个淡妆,精致。赵小北就是脸上的粉刺,在雅诗兰黛的粉底之下掩藏得无懈可击。
夏欢喜想到记得第一次化妆是大学毕业找工作的时候,那天早上整整花了两个小时,眼线画得有多浓她自己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赵小北看到我得时候吓了一大跳,转身就跑。
最后他拖着夏欢喜到洗手间,“我那满腹经纶聪明能干的大才女,怎么要沦落到出卖色相去找工作了呢。”结果那一次的招聘会,夏欢喜找到了工作。其实夏欢喜没有告诉小北,那次面试录用她的其实是个女老板,临走前还叮嘱了一句,下次化淡妆。
赵小北也一直很努力的找工作,他为了让夏欢喜生活得好一点,坚持自己目标的几家大公司。开始的两个月,赵小北就一直不肯见夏欢喜,宁愿自己躲在宿舍吃泡面也不愿和夏欢喜一起吃饭,于是夏欢喜就打包一堆东西去赵小北的宿舍去一起吃。
赵小北说“欢喜,对不起。让你受苦了。我一定要把剩下所有的时间来补偿你。”
夏欢喜笑了笑,“小北,我觉得一点都不苦,能和你一起吃苦都是甜的。”后来夏欢喜才明白,那样的同甘共苦真的只会在那个时候才有。
后来,赵小北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的时候,夏欢喜的工作渐渐开始忙碌了起来。记得那时候他会换乘一趟地铁先来夏欢喜的公司,然后刚好她加完班和他一回家吃饭。分开的时候,夏欢喜已经记不得他多久没有来接她了,也记不得他们多久没有一起吃饭。而现在她只知道,终于,她要一个人吃饭了。
晃过神来的时候是夏欢喜的肚子已经咕咕在叫了,一看表竟然已经中午十一点。真的很难过,夏欢喜以为自己离开赵小北之后会痛不欲生。结果发现饿的时候依然要吃饭,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要睡觉,想象之中的世界末日并没有来临。
推开门出去的时候却发现刚回来的陆森。“早上好!”
“还早上好呢,我都已经收工了。”陆森一脸鄙视的表情。
“爽约的客户来了?”
“不是,我去拍照了。你要去吃饭?”
“是的。”
“你等我一下,我和你一起去。”陆森是个自来熟。好像除了两次照面之外,夏欢喜并有和这个男人有过其他接触,而现在,竟然已经熟络的打招呼一起吃饭了。
“我自己去。”夏欢喜顿了顿。
陆森似乎没有听见,只顾进门去放下器材出门。没等他回来夏欢喜就自己下楼了。
外面阳光刚刚好,不晒也不霾,带着一点点风,真好能轻抚起长发,这样的感觉真好。岁月安好,波澜不惊。
有人说出门往左还是往右就决定了你今天的际遇,夏欢喜转了一圈始终没有迈步第一步。
这是选择强迫症……
突然后面窜出一个人,一把拉起夏欢喜就往走边跑去。“我就知道你在等我。”
“嘿,你的速度还真快。”
“我叫Sam,不叫嘿。”
“好吧,放手,你要带我去哪?”
“带你去吃好吃的,跟我走就行了。”
陆森依然不肯放手,夏欢喜便一把甩开,疑惑的说,“你确定你是第一次来石狮,你确定对我没有任何企图,小弟弟?”
一听到小弟弟,陆森似乎很生气。“你才是小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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