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随心听了樊尘的话,很是讶异,他又重新开始打量面前这个面容清癯的老者。不得不承认,樊尘所说的是事实。楚随心目前的处境非常尴尬,乐天派和摩天宫也处在一个极尴尬的位置上。但是面前这个和自己无亲无故,素不相识的老者说他有办法让自己无后顾之忧,可信度有多少?
不说楚随心,就连站在一边的福林都觉得这事很不靠谱。无利不起早,这么大一件事,连身陷其中的福林都觉得自己进退两难,一个武林中人,就算是四大宫的清平宫宫主,他又能做些什么?难道是去刺杀种士良?这几年到大司马府行刺的人还少吗?最后结果是一个比一个死相更惨。
远的不说,就在两个月前,江湖上极富盛名的杀手韦天纵来刺杀种士良,失手被擒。种士良出手点了韦天纵的穴道,让人把他关在牢里,足足饿了三天,只给他水喝。第四天,种士良命人把已经快要饿晕的韦天纵从牢里取出来,放在一个大铁笼子里,还带了几个关系不错的官员来围观。
韦天纵饿的头昏脑胀,不知道种士良要做什么,只能破口大骂。种士良笑嘻嘻道:“我也不打你,也不骂你,你不是要杀了我,吃我的肉吗?现在你是我的手下败将,我要先吃掉你的肉!”
种士良命人把一个铜盆放在铁笼中,里边放上调料汁,下面架起炭火慢慢的烤。韦天纵被封了穴道,在笼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偏偏下面火又烤得凶,最后实在忍受不住,只好端起铜盆,把调料汁喝了一些,以求解渴。
半个时辰后,韦天纵被活活烤死在笼中,种士良命人拿刀来,把韦天纵的尸体分成十余份,割了肉,摆在在场诸官员的宴席上,请他们吃活蒸人肉。刑部侍郎韩松当场就吐了,吃人肉啊?那怎么能下得了口!
种士良大笑道:“韩玄之(韩松,字玄之),你连人肉都不敢吃,算什么大丈夫!”
种士良命人端酱料上来,亲自拿着小刀,把韦天纵的肉割了,一片片吃了。边吃边笑着让众人道:“诸位,这韦天纵是个豪侠,经常在各州杀害官员,是朝廷的钦犯。他久练武,身上都是不肥不瘦的肉,味道鲜美,口感舒适极了!各位,都别傻看着,尝一尝,尝一尝!”
众官拜伏一地,都叩头不止,谁也不敢吃。刑部侍郎韩松壮着胆子道:“既然大司马胃口好,就请多吃些!下官们就没有这个口福,实在是吃不动!”
种士良眯起眼睛,杀气腾腾道:“这韦天纵胆大包天,竟然敢来刺杀本官,如何能忍?如果你们还是我种士良的人,最好一人都吃一口!否则的话,明天就交出官印,回家哄孩子去吧!”
众官都窃窃私语,犹豫了起来。人肉固然是不想吃,可是官位还是想要保住的。到最后,还是宰相何高烈心一横,带头吃了一块人肉,点头赞道:“味道果然如大司马所言,鲜美极了!各位,请,请,请!”
众官无奈,大半都吃了。只有刑部侍郎韩松坚持不肯吃,第二天果然被收了官印,贬回老家种田去了。从那之后,朝中传开了,大司马吃人肉!消息传出去之后,到大司马府行刺的人明显见少了。谁不怕失手被擒后,被种士良给吃了?
也有胆子大些的仍然进去行刺,不过都自备毒药,一旦失手,立刻服毒自尽。尸首有毒,看种士良怎么吃,真不怕毒死自己?
上个月,韦天纵的徒弟,丹州桃花红潜入大司马府,杀死一名护卫,毁尸灭迹后扮成那名护卫的样子,伺机对种士良下手。
种士良有个习惯,隔三差五就会在大司马府后花园的湖边静坐,一者是为了修习功夫,二者,则是思考人生。就在这位大司马一个人到后花园人工湖旁入定的时候,扮作护卫的丹州桃花红一人一剑,悄然出现了。
作为顶级杀手之一,丹州桃花红自然在动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她用重金买通了大司马府的一位管家,对种士良有过充分的了解,知道种士良有到湖边静坐这一习惯。只要有一对一出手的机会,就好办。桃花红不屑于投毒这类手段,她对自己的刺杀之术非常有信心。
桃花红是一个孤儿,小名波儿。当然,她小的时候也有家,她出生在丹州,有一个读书人出身的父亲,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母亲。桃花红的父亲姓刘,是个秀才,在村里办了个私塾,收了十几个学生,她母亲在家织布纺麻,一家人其乐融融。要不是出了那件事,桃花红会有个很美好的童年。
在她三岁那年,她的娘亲到集上卖布回来到村口时,被当地一名酒醉的江姓恶霸半路劫了,在村旁的树林中凌辱至死,还抢了她卖布的钱。那江姓恶霸觊觎刘氏的美貌已久,一直无从下手,这下得了机会,终于遂了心愿,却不小心杀了刘氏。
桃花红那手无缚鸡之力的父亲刘秀才冲天一怒,去县衙门告状。就连头上梳着总角的稚童都知道,按照大越的王法,那名恶霸死定了。
然而,那名恶霸有个在外地做郡守的叔叔,恶霸的郡守叔叔并不想自己的侄子因为一个民女就这样死了,于是他买通了丹州府负责此案的大小胥吏,还找了两个地痞上堂做了伪证。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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