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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天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四章 淬(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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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厌古丑,这是当年红发伯爵说得,语气决绝。

    都说历史是任由人摆布的小姑娘,这话说的凸显了胜利者的霸道与权欲,具有强烈的画面感。

    作为小国的顶梁柱之一,他拥有稳固的地位,可年轮史书上清晰得刻写着他的罪状,这是一种威胁;

    当然,对此伯爵不过是一笑而过,毕竟“历史功绩”对他而言,不过是一种附加物;再者,伯爵早已心灰意冷,从前他被自己的庇护者背叛,得知情形后亦不过是坦然一笑,没有表达更多的情绪,显然,作为圈层里的人,他早已预料到自己的下场。

    政治是漩涡,小国政治更是片泥沼地,有什么需要找关系才能理通顺的信息,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形,随时一阵风,没有任何的原则,结果是飘摇得。

    左右逢源是生存的基本原则,这里的人想有出路,反戈一击红发伯爵,是最容易被外界拥护得。

    何况随着时间流逝,红发伯爵也并非完人,他有着跟别人异同的癖好,也于后来被曝光于天下:作为一国高位,他不爱醉酒女子,喜欢那英武的骑士,这是他曾经被诟病的原因,也是他最终跌落神坛,小国被鱼肉瓜分的开端。

    实在不清楚,一个野蛮的部落为什么又这么高尚的情商,宁愿去外界做奴隶都要砍掉自家将军的头颅,不愿意在这贫瘠的土地上成为有尊严的人。

    至于伯爵……

    嘘,等会,让我跟世俗开个玩笑。

    他很坦然,他是狂野的汉子,军功卓著,满头红发让他看起来好似地狱中的魔鬼,但曾经,伯爵不是这样得:国柱出生于落魄贵族,大伯爵原先是一个忠厚老实本分的少年,只是能力强,慢慢晋升,随后被慢慢锤炼,爱上了这油嘴滑舌的日子,再后来登临爵位,却已经无法改变这种滥情的生活。

    他得罪,是生在淤泥之中,外界恐惧他的武力,却能让世俗把他拆解成肉泥,哪怕现在,广大群众都没有谅解他的同性恋,觉得他粗鄙。

    我永远忠诚于自己的性别和性取向,我向往那远古的军队,浑身充满力量。

    可惜,赝沽仇。

    伯爵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他毕竟只是军人,孔武有力,舆论输得一塌糊涂。

    文字喜欢摆弄自己的身段,别人看不明白才能叫它极尽得意。

    这是一种病,是自古以来乌合之众所喜欢的残害忠良。

    你不可能这么伟大!

    民众叫嚣。

    人无完人,你是魔鬼!

    它们看清了真相。

    都是利益!

    圣人们欢呼雀跃。

    是的,活着都有罪,你清白,就是最大的原罪。

    好故事。

    陆寻抚摸着书籍的扉页,脸上挂着淡然的笑意。

    这病床上的书生从未想过,自己会来到这本大名鼎鼎的书籍之中,它没有情节,不是小说,是意识流文学和传统文学交融的巨著,是同性恋基于自己作为生命所做出的宣泄和警告:

    动物群落中也有哪怕异性资源丰富,却仍旧再发情期跟同性相处的生物,且占比不小,为什么作为文明却发自内心得遵循着自己生物的底层逻辑呢?

    从前他爱看折子戏,没头没尾,就是中间的戏剧性冲突让他拍案叫绝,他喜欢这种留白,因为自己能添加头尾,后来少年病重,看不了这种剧情,便慢慢爱上了没有故事情节的铺叙式小说,它所给予的世界是他精神自由得体现,于此中,他得以算“人”。

    他感激这本书里的光怪离奇,也喜欢这其中直白粗鲁的文字和细腻柔美的描写,这是现实和艺术的交融,它传达了笔者的原则。

    可《赝沽仇》的笔法是历史性得,它天生就带有厚重的注脚,“不可置疑”,严谨,就像是其它文明里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且最奇怪,好像迄今为止,只有他看过;不像是小众,就只有他才能翻阅这本古朴苍老的书籍。

    当然,也有可能,是只有自己才能看得下去。

    他找不到有关于这本书丝毫的讯息,在这个喧嚣的世界,自己于最沉默中思考,最后也将带着它一起离开。

    至于书名……

    艳骨仇?

    无法理解,因为书写它的文字不是自己的母语。

    但,似乎……

    这三个词应该是彼此独立得,连起来是一个诡异的成语,用它做书名的书籍更是有那么得无法理解。

    它是繁琐得,没有事无巨细,没有但也没有参杂个人解读,全是对事情不同角度得记录,庞杂的叙述枯燥无味,映衬了那句话:艺术生来就不是为了迎合,它是叛逆本身!

    因为不服从,所以才有了充斥着棱角的艺术。

    它是时空的注脚,是最伟大的叙述。

    对此病服少年很是感激,他是床上无法自由的囚徒,却在此得到了救赎,而这其中,病服少年最喜欢红发伯爵这一段,因为它是全文中稍有得带有艺术性加工的地方。

    ——七国庞大,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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