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又稍有不同,他需人照看,又不会有什么妾婢脔宠,只要林氏爱护他,就不会有那么多讲究。
安太妃对儿子的前路不放心,林太医也对女儿的想法不赞同。
「你说想治他,我依你。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可能治得好!我以为让你碰了壁你就会回头!」林太医气急败坏,往日儒雅早不知丢到哪里去了,「你看这蜡烛,燃尽了就是没有了,他脑子里那根弦也是!根本不可能复原!这样你还想嫁给他,是缺儿子了想当人家一辈子娘?」
林珑低垂着眉眼,倔强的性子如她老爹一模一样:「爹,女儿想试试,万一治得好呢?那女儿就是他的大恩人。若是治不好,也只是多了一个身份尊贵的兄弟。我本来就不想嫁人,拿他当个挡箭牌也无不可。」
林珑的打算很简单,贸然去琢磨赵怀南的呆症只会引起上位者的忌惮,她嫁到安王府,为自己的夫婿医治随时都可以,也不用绞尽脑汁巧立名目。
况且赵怀南那般信任自己,林珑说什么也不想辜负那孩子的一腔赤忱。
6.
皇帝终究还是没能给安王和林珑赐婚。
是安太妃带着赵怀南亲自上门,和林氏夫妇谈的婚事。
安太妃的想法很简单,御赐的婚事再加上皇亲的身份,恐有逼迫之嫌。
儿子虽然不甚聪明,但好歹对林珑是有真情在的,要教林氏夫妇看到儿子的好处,才能将女儿嫁到他们家。
林太医早就见过安王不知道多少次了,对这个不通庶务的孩子也是且怜且叹,如果不是要做他女婿,他看安王比那些纨绔公子还是强上许多的。
林母眼见安王生得俊秀清朗,童言稚语间也是对女儿的依恋,觉得颇为新奇有趣。
看得林太医眉头紧锁:这娘俩,一个比一个好美人,夫人当年便是对他见色起意,连二人生的女儿也是如此,看人家安王俊美可爱,连痴傻都不顾了,非要嫁过去给人治病。
还好他只有一个女儿,不然这好心泛滥成灾,可真不知是随了谁了!
连女儿都愿意,林太医也没有太拿乔,只是由夫人和太妃私密畅谈,太妃临出门的时候,两个女人眼泪盈盈的。
结果转身的时候又发现小安王不见了。
一回生两回熟,三人也不着急忙慌,直接去了林珑所在的林家药堂逮人。
暖阳横斜,坐在柜台前配药的年轻女子沉稳认真,旁边是一个面如冠玉风度翩翩的青年,正殷勤地给她拿药倒水。
安太妃头一次觉得儿子竟也非常聪明。
林氏夫妇对视一眼:看吧,傻子都知道要讨好媳妇了。
林珑到底还是同意了,但在订婚之前,她要安太妃写一份和离书。
素来没有成婚前就惦记和离的,哪对夫妻在结亲的时候不是盼着夫妻和睦,将两个家族的荣辱共担。
林珑很坚持,她是想治好赵怀南,但她不想一辈子都被没有爱情的婚事困住。她不是排斥他,只是不愿没有退路。
安太妃短暂地思考以后,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女人想和离,无非是在婚事里得不到好处,她会让林珑对安王府的生活非常满意,不愿离开。
安太妃踌躇满志,已经开始想如何让林珑日后在安王府比在林家更舒坦。
最首要的,就是要把婚事风风光光地办好。
纳彩纳征等一干事宜都是安太妃亲自操办的,宫里派了两个嬷嬷来协助,婚仪也是请了礼部协办,以示对安王一家的重视。
安太妃比平日里忙碌多了,但精气神也足得很,每次来林家都要被准亲家望闻问切,林太医虽然嫁女有些酸涩,但对安王母子还是颇为尽心的。
比起安太妃的忙碌,赵怀南实在有些过于清闲了,他来林家就钻到药堂里,给他的珑姐姐打下手。
林珑看着他一脸天真的样子,还尽力去帮自己拿拿递递,觉得颇为有趣。
——谁会不喜欢一只乖小狗呢?
她含笑摸摸赵怀南的头,道:「怀南休息一会儿吧,我给你把脉,好不好?」
关于赵怀南的病症,她已经有了些眉目,只是没有太大的把握,对恢复效果也没有那么乐观。
如她父亲所说,赵怀南的脑子就像一根烧完的蜡烛,要想恢复得如常人一般是不可能的,但她可以尝试把蜡油和烛线再次融到一起。
不过用药针灸还是要等到成婚以后,她也要再和太妃商量一下。
赵怀南扬着笑脸,把手腕递给林珑,嘀嘀咕咕:「珑姐姐又想摸我手了。」
真是个傻孩子,林珑抿唇忍住笑,严肃地给他把起脉来。
7.
成婚的日子是皇帝选的,谷雨,宜多子。
赵怀南一大早就喜滋滋地换上了大红镶金圆领袍,头戴青黑罗纱展翅幞头,耳边还簪了一枝硕大的牡丹花,显得分外清新俊逸。
与林珑年龄相仿的女子早已婚嫁,从前的闺中友人如今亦为人妇,前来助嫁时也放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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