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的病房之中,明玥趟在病床上,睁着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此刻是早上七点,窗外的太阳才刚挂在天上。她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半个月,身上的伤都已经结痂,医生说再过几天可以出院回家休养。休养过后,她就可以和东方宵墨结婚了。
是的,多年的心愿终于快要实现,多么开心的事啊!
然而,明玥心中的沉闷却一天天的重起来。
“死苏皓玺!”
忽然暴口对着空荡荡的房间骂了一句,接着整个人“哇哇”的大叫,对着被子直踢。
最讨厌苏皓玺了!
几天前她又给苏皓玺打电话结果无人接听,那行,她发短信,总可以了吧?结果短信发过去,一个信息都没有收到!苏皓玺果真是狠角色啊,说消失就消失,一声都不吭!
“你以为我没办法找到你吗?”明玥撅着个嘴,脸气的通红。“你们苏家在T城哪个地方我会不知道吗?”
咳……她真的不知道。不过,百度地图应该可以找到吧,她想。
打定主意,快速的起身,在前两天萧晓给她带来的便衣翻找然后快速换装。右手还是没有半点感觉,导致动作不能更快。可是她不快点不行,等会萧晓就要带早饭来医院看她,如果妈妈知道自己要走的话,肯定是不会让自己出去的。
一不小心碰到腰间伤到的地方,即便已经结痂还是痛的她龇牙咧嘴,明玥不停的咒骂。
“苏皓玺!等我找到你你就死定了!”
……
唐芸熙在东方家待得既谨慎又无聊,白天东方宵墨去公司上班,她就在东方宵墨的房间待着看书,纯属是为了躲避孟敏琪,避免孟敏琪又要给自己脸色看。幸好孟敏琪不会限制佣人帮她把饭送到房间来,就这样也相安无事的度过了半个月。
只是,东方宵墨每天都是凌晨才下班回来。而几乎每天早上在她还没醒来的时候,东方宵墨就已经离开了。
没想到,在最后的时间,东方宵墨都不愿意和她好好相处。
她的身体,自从那天输过血之后一直不太舒服,时不时会贫血,但也没有什么大事。这样还好,至少身体还好,人还活着,唐芸熙如是安慰自己。
楼下突然听到孟敏琪的声音,隔了没一会又没声了。唐芸熙奇怪,问来收餐具的佣人怎么回事。
“明玥大小姐不见了,太太现在已经赶到医院去了。”佣人说。
唐芸熙炸炸,而后脑中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她一直呆在房间里,这下子谁也不能把责任推到她身上了吧。
佣人收了餐具离开以后,唐芸熙苦笑,现在的她已经成了什么样了?
整天躲在房间里,像一只不敢见天日的可怜老鼠,听到明玥出事当下第一感觉是终于和自己无关了。讽刺,她真的太可怜太可悲了!
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曲小乔的手机号,唐芸熙平了平心中的情绪,才愉悦的开口:“喂,小乔。”
“嘿嘿,怎么这么慢才接电话?”
“没有……手机不太灵。”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胡乱的编了个理由。她原是有点失神的,结果在曲小乔接下来的话让她一下子跳了起来。
“什么?你在台北?在哪里?车站?!”
“额?怎么了?”
“没……没有。”唐芸熙眼睛氤氲:“我只是太高兴了。”
自从医院回来到现在,她一直都活的不像人样,整天也无所事事。总是会想起在医院所有人对她千夫所指的情形,每一想到那一天,她会觉得世界把她抛弃了。可以说生活没有***,如死水一样。但是曲小乔来了,她高兴,感觉心里又开始燃烧热火。
东方家的私家车早就跟孟敏琪出去找明玥了,附近也早不到打车的地方,瞥见有个地铁站。欢快的赶到地铁,唐芸熙一扫这几日的阴霾,脸上也如绽放的花朵一样。
她朋友不多,可以说熟人也不多,所以她重视,她珍视。
平时也很少坐地铁,记得以前第一次坐地铁还是楚凌衫带她来坐的。想到楚凌衫,唐芸熙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感觉了。
只是感慨,只有感慨。
地铁上上人很多,幸运的是有个位置可以坐。
没过一会,又到站的时候,忽然有个人风速一样快速冲到唐芸熙旁边,硬深深的在唐芸熙旁边挤了个位置。
唐芸熙皱眉,旁边没有空挡的地方,硬挤过来,谁那么没素质?
抬眼,一个带着墨镜,头发梳得冲天发亮,身上还套着一件破破烂烂夹克的男人?
这个男人气质非常好,虽然带了墨镜,但是从刚毅的下巴和棱角分明的脸可以看出这个人一定长得十分出色。
而且,从打扮上看得出来,身上穿着破烂夹克,但却是最新款的故意设计成那样的夹克,而身上穿着的裤子是条带着金黄色丝边的荧光裤,是个追求潮流的人。
非主流吗?唐芸熙想。
“大婶,看什么看?”这个男人忽然开口,讲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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