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了,趴在桌子上不醒人事。
丁群也喝了不少,不过面上还算清朗,他说:
「易连,你自己先回去,周宜醉成这样,我不放心她一个人。」
我看着靠在丁群起伏胸膛上面色潮红的周宜,走过去,试着把周宜往我这边揽。
哪知,刚碰到她,她就大手一挥,那尖锐的指甲盖从我脸上直直滑过去,留下一道鲜艳的显目红痕。
丁群立马伸出手去碰我的伤口,可他一碰,我就疼得龇牙咧嘴。
他那双手啊,给周宜剥过麻辣小龙虾,用纸巾也没擦干净手上的咸味。
我还没怎么样呢,周宜倒是在睡梦中哭了起来:
「丁群、丁群,不要让别人碰我。」
丁群只能先轻声哄着她:
「好好好,谁也不会碰你,我这就带你回家。」
我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身影,扫着桌上残羹剩饭笑了。
4
上大一的时候,丁群还是富二代。
后来他爸涉嫌贪污,被警察抓走,清空了他家的家产。
丁群从风光无限的富二代,摇身一变成了无人问津的穷小子。
我和他一个系,也在一个班,别人都在背后议论嘲笑他。
可我看到的时候,他冷静处理了家里的事,便收起了以前吊儿郎当的脾性。
上完课后不是去图书馆,就是去校内的超市做兼职。
不抱怨也没因此萎靡不振。
哪怕以前开的是七位数的豪车,他也坦然接受三块钱扫码的电动自行车。
啃着馒头,穿着旧衣,风风雨雨都穿梭在图书馆和兼职地之间。
有一次我被大雨滞留在教室门口,路过的丁群悄无声息地递来一把雨伞。
他也没说任何一句话,沉默地把卫衣的帽子往头上一盖,就冲入了雨幕。
在教室好好上着课,姨妈提前一周,把我裤子染红,连带臀下的椅子。
幸好是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没有其他班级的人来换教室上课。
我室友收拾好东西叫我一起去吃饭,可我黏在椅子上低声和她说明情况。
室友一听,马不停蹄地跑回寝室给我拿东西。
寝室很远,室友半个小时候都还没回来。
教室里突然涌进一群人,说是要开个部门会议,叫我们闲杂人等出去。
当时我真的急得团团转。
是丁群,最后一排看书的丁群,大步走过来。
把他身上的黑色外套往我腰间一系,很好盖住暗红的痕迹。
然后抄起我弄脏的椅子举在头顶,火速地跑到了男厕所。
他清洗的时候,我就夹着腿等在门口。
等他出来也只是浅淡瞟了我一眼,但眼底是害羞,他很小声地说了一句:
「如果你不方便,我可以帮你去买那个东西。」
他的耳尖在发红,我的尴尬瞬间被他所驱散,觉得他这个样子莫名可爱。
后面,我室友送东西来了。
他也不多做逗留,抄起椅子就往教室走。
我就在他背后大声说了一句:
「谢谢。」
他没回头,只是一挥手:
「举手之劳。」
第二天,班级几个男生在开他玩笑,说他看见美女,身下流白色液体,在男厕所卖力洗椅子。
我听得面红耳赤,可丁群淡定地翻着眼前的专业书,不为所动。
连一句为自己辩解的话都没有,抬头触及到我愧疚的目光,也只是笑了一下。
5
为了感谢他三番几次帮助我,我请他吃饭。
一来二去,我们就产生了感情。
大三时,我们就正式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大四,大家忙着投简历找工作,可他另辟蹊径同几个志同道合的兄弟创业开公司。
他化身了劳模,不辞辛苦。
但即使他很忙,也会陪我去吃饭,约会看我喜欢的电影。
后来,他有一次低血糖昏倒,我心疼地在他床边哭泣。
也就是那次,他抬起虚弱的手,帮我擦眼泪,我就说:
「我辞职帮你吧。」
其实那时候我才就业三个月,公司待遇很不错。
他本来是拒绝的,可最终没能执拗过我。
只是握我的手,握得特别紧。
那时候的他,确实很吸引人。
6
可是他还是变了,创业的艰辛逐渐消减了他赤诚坦荡的心。
他发现,他只要递上一只烟打个火,或者被女老板摸一下胸肌,他的公司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更上一层楼。
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致富密码般,开始不把精力放在做好公司核心硬实力这方面。
被酒精蚕食的大脑,糊涂以为和那些人推杯换盏、溜须拍马,可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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