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将”必须自配弓箭与战马,他们平时该干啥干啥,如果遇到官府悬赏通缉,他便拥有了执法权,可以随时缉拿犯人,然后领取官府的赏金。当然了,既然有执法权,就要享受官员的特权待遇——他就有权佩戴弓箭出行,而且家里饲养战马,也不用再受《保马法》的限制。
因为“大将”的免税待遇令人垂涎,故此,宋代大家族里很多游手好闲的青年,都纷纷想谋个“效用”出身,以便庇护家族产业。然而,“效用”的名衔虽不记录在官吏的档案上,官府平常又不支出任何行政费用,似乎各地聘用“效用”可以不管名额限制,但因为它拥有免税权,故此也受到追捧。由此,各地官吏都把“效用”的官职当作一种小金库收入,私底下明码标价暗自出售,以贴补官吏在任上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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