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夜莺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长阳王府的樱花开得特别早,整个后花园都是一片淡粉色,风一吹,便是漫天的飞花,花瓣卷着淡淡的香气,落在身上,轻轻盈盈的,好似飘雪。
就在这个春天,长阳王带回一个年轻女子——就好像当年带回夜莺一样,没人知道这女子的来历,也没有人敢问。
女子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应该说还只是个女孩,一头黑绸般的长发衬得原本雪白的肌肤更是粉嫩如瓷,淡淡的散发着一层光泽,粉色嘴唇如樱花般柔美,尤其是那一双眼睛,不是一般常见的黑色眼睛,却是浅浅的琥珀色,晶莹通透,如梦似幻。
女孩一身白色衣裳,黑发用银色发带束起,她看着长阳王,表情不明。
“我听说你舞技很好,跳一支给我看看好么?”
樱花树下,年轻的王者一身白色华服,发束金冠,他看着女孩甩起白色的袖子随着飘落的樱花翩翩起舞,优雅而飒爽。她不仅姿容美艳,舞步更是婉转悠扬,令人如痴如醉。
恰恰这一幕被经过的夜莺看得一清二楚。
她发现刘修祈的眼神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那个年轻女子,表情几乎有些醉了。
这时候,舞中的少女回过头来,在漫天粉红纷飞中竟朝她淡淡一笑。
夜莺几乎后退了一步——这么美的女子,好似二月飞雪,好似这漫天樱花,美得如此飘逸,美得如此不食人间烟火,叫她同样身为女子一时间都忘了嫉妒。
这个女孩是谁?
这时长阳王看到夜莺,示意她走过去。
“夜莺,这是白月。”他简单的介绍。
夜莺点点头。她想不出还要说什么。
“你好。”白月落落大方的打招呼。
“哦。你好。”此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在夜莺胸口升腾——眼前这个名叫白月的女子,美得太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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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的夜莺已是“影”最好的杀手之一,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三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
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长阳王府待了近两年的白月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夜莺那样人气低迷。
其实在容貌上来说,夜莺并不逊色,但是她的美过于阴沉,过于清冷,过于咄咄*人。
但是白月不同。仿若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笑意,就像那被沐浴在春日阳光中的樱花,洁白纯美;每当她翩翩起舞,无不叫府中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人看得痴了,难得的是,白月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就算是最下等的婢女说想看她跳舞,她也不介意,也一样会跳。
除了跳舞,白月还会弹琴,也懂诗词,一派大家闺秀的风范。她还喜欢侍弄花草,竟然能将西域引进的品种雪霁花栽种成功,要知道这种花儿是一到中原就无法存活的稀有品种。
白月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所能拥有的所有美好,夜莺同白月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
由于身份特殊,长阳王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她也早就习惯了,她的世界也无需外人干扰,她所想所做的就是完成一个又一个目标,八年前刘修祈将她捡回来,刘修祈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楚桓王五年的四月十七,是长阳王刘修祈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
夜莺在燕国的任务中受了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养伤,却惦记着刘修祈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于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京城。
燕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楚国给刘修祈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
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京城,才踏进长阳王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刘修祈房中拿给他看。
人人都说夜莺冷情,然而冷情的人偶尔也流露出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只是为了那个人……
唯一的那个人。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
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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