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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很短,不过一分钟我就看完了。
宋止说的大黄是楼下李爷爷养的金毛犬,很大的一只,脾气不太好,我小的时候总会被它吓哭。这一次,也是。
不过不是因为大黄,是因为宋止。
我想给他回信,可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我还好吗?
宋止,我一点都不好。爸爸被别的叔叔骗了,妈妈每天都在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事和爸爸吵架,吵架的内容总离不开钱。
有没有交到新朋友?
没有,我被安排到了一所不是很好的中学,这里的人都有点凶凶的,不过我想迟早我会交到朋友的。
现在的小区楼下有没有大黄?
没有,爸爸被叔叔骗了,家里只剩下一点余额,我们租了一个小小的出租屋,周围有时候会有几只流浪狗,我会攒下一点面包给它们吃。
还有最后,我也想你了。
只是,宋止,这些话我怎么跟你说呢,我该怎么告诉你,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呢。
我把这些话全数记载在薄薄的日记本里,不敢给宋止写信,我怕打开一张纸,我的泪水就会把我的文字洇染成脆弱的模样。
我不想让宋止觉得我是个胆小鬼。
所以,宋止,你还是把我当成一个狠心的家伙吧。
5.
H 市要比 B 市繁华得多,只是这一切的繁华都与我无关。
爸爸被骗之后我们先前所有的计划全数被打乱,自然也包括原本联系好的学校。
我被迫上了一所离现在的出租屋很远的学校——四中。
因着距离远,家里也没有办法每天接送我,我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住宿生。
开学那天爸妈把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的我送到了校门口。
我看出了他们眼中的愧疚,不想他们再提什么道歉的话来,有什么可道歉的呢,我也并没有觉得他们亏欠过我什么。
我连忙撇过眼,再次握紧手里的包裹:「爸妈,我走了,你们回吧。」
说完,不等他们反应我一个转身就冲进了人海里,任由一波又一波的人潮将我裹挟。
四中位于郊区,学校不大,胜在环境清幽。
爸爸托了很多的关系,说了不知道多少好话把我送进了实验班。
四中的学生大多是家里有点钱的,孩子从小也都在溺爱的环境下长大,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家里发话无论学好还是学得不好,至少有个学上就行。
于是四中这所境优美、教学压力又不大的老校就成了他们的第一选择。
突然的转学让我变得如周围人所说的一样,孤僻,不喜与人说话。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形容词居然会被用来形容我。
不过也如他们说的那样,我穿着宽大的校服,扎着单马尾,留着刘海,原本被叔叔阿姨们夸上天的眼睛也被我用黑色的眼镜框遮住。
我成了四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人,一个只要融进人群,除了挨个点名否则你完全无法发现我的存在。
虽然听起来有点可怜,可这种保护色至少让我免去了被人欺负的可能,因为他们根本就发现不了我。
我该庆幸,我的保护色没有让我失去友情。
我认识了齐方。
「欸,你是从哪里转来的?」
说话的是个小姑娘,扎着两个短短的麻花辫,脸上带着点零星雀斑。
「我……B 市。」
她突然的提问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把手背在身后,校服定的有些宽大,足够我把衣袖攥在手里缓解我此时的不安。
「啊,B 市,我外婆家就在 B 市。」
这细微的联系让我们很快就熟络了起来。
我很开心,她算是我在 H 市获得的第一份热情,让我觉得生活好像还不是很糟糕的第一抹阳光。
齐方很喜欢凑热闹,四中的篮球赛她自然不能缺席。
而我作为她的好朋友自然要陪她一起,按她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人怎么看篮球赛嘛,多无聊。
我到的时候齐方已经占了个好位子,据说是连球员帅哥脸上的小胡楂都能看清。
我觉得有些夸张的同时还要担心不会突然来一个飞球把我的脑袋砸伤,我没有钱去付医药费的。
或许是我的执念太强,又或是老天爷故意与我作对。
我被球砸中了,击中点在我鼻梁上。
流血的那一刻我想的是:完了,这下不仅要付医药费,我的眼镜也要重新配了。
然后我就陷入了昏迷,说得不要脸一点我可能是被吓晕的。
总之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
齐方不在,坐在我旁边的是个男生,手里拿着一本书,身上还穿着校队的队服,11 号。
我近视得厉害,按我妈的说法就是两米外人畜不分,所以我也无法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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