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男朋友住了七年地下室,给他写了几十首歌。
后来他红了,自己写了一首情歌,采访的时候羞赧地说要送给他最重要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写给他女助理的。
01
吃饭的时候,闺蜜突然兴奋地拉住我:「你家老林发新歌了!这次居然是小甜歌哎!」
我拿过他的手机,视频里林哲正在接受采访。
主持人问他:「听说这首歌是你特意为一个人写的,可不可以跟我们透露一下是谁呢?」
林哲嘴角勾起,对着镜头道:「是我一个很重要的人。
「她陪了我很久,也带给我许多灵感。」
「杀人别用狗粮刀!」
闺蜜捂住脸:「你家老林还真是齁死了!」
我眼里泛起笑意,和视频里的林哲对视。
我陪了林哲七年,他所有的歌都是我作词,他作曲。
他为我写了十几首伤感情歌,这还是第一首节奏轻快的小情歌。
视频继续播放,林哲带着质感的声音传出,我干脆撑着下巴听着,这首歌不是我作词,感觉确实和之前很不一样了。
然而高潮部分响起的时候,我心脏却突然停跳了一拍,耳边嗡鸣——
我顿了许久,用有些发凉的指尖把进度条向回拖动。
那一句歌词横冲直撞进我耳朵,我没听错。
「……你背后三颗痣,是烙在我心上的名字……」
我背上,没有三颗痣。
一瞬间,我感觉大脑一片空白,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消失了,等我回过神来时只觉得浑身冰凉,如坠冰窟。
闺蜜纳闷儿道:「你脸怎么白了,不舒服啊?」
我稳住身子站起来,强撑道:「没事儿,突然想起来家里衣服还没收,我先回去一趟。」
……
直到深夜,林哲才回到家。
我坐在客厅里没开灯,他开灯的时候吓了一跳,摸着心脏道:「我靠,你坐这儿干嘛啊,吓死我了!」
我注视着他,轻声道:「你发新歌了。」
「是啊,」林哲低头脱鞋,「怎么了,好听吗?」
我颤声道:「……是写给谁的?背后的三颗痣,到底是谁?!」
林哲动作一顿,随即抬起头来浑不在意道:
「嗨,这不是为了押韵嘛,当然是写给你的。」
我冷冷地看着他。
林哲走过来抱住我,在我颈窝里黏黏糊糊地撒娇:「这是第一首我自己作词作曲的歌,你也知道我只会写歌不太会写这些词,为了强行押韵没办法嘛。」
「你不喜欢的话,那我换一版?」
他的眼睛在夜色里被窗外的霓虹映成幻彩的颜色,温柔得好像一个虚幻的梦。
「我就换成,你鼻尖的一颗痣,好不好?」
我松了口气,挥开他的手:「不用了,不过下次别写这种容易让人误会的歌词,你今天吓死我了。」
他抱住我摇晃:「知道了,你就是想得太多。」
02
深夜里,林哲已经熟睡。
可我还是睡不着,干巴巴地睁着眼。
说实话,我已经是个 28 岁的成年人,林哲的这套说辞牵强得可笑,我并不信。
可是我更不想相信他的心游离到了别人身边,只能逼着自己相信。
从 19 岁那年初相遇到现在,我们已经在一起 9 年了。
那时候我是 top2 大学文学系大二学生,而他是天桥下带着吉他自弹自唱的流量歌手。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那天,他在海边弹唱《我心永恒》。
阳光洒在他身上,他的侧脸隐藏在立体五官下的阴影里,眉毛微皱,带着一丝有些不耐的桀骜。
当时我就想,这个男孩子长得可真好看,画儿似的,忍不住停下脚步听他唱歌。
说实话,林哲的英文有些蹩脚,但是他的声音带着一种无与伦比的质感,说不好那是什么感觉,沙哑又清澈。
他唱完后,我往他面前的盒子里放了一百块。
他挑挑眉,浅褐色的瞳孔映出我的脸:「这么大方?」
「妹妹,再送你一首吧,你点歌儿。」
我忘了当时点了什么歌,只记得我听了一首又一首,直到夕阳西下,天边像是海水滚进了沸腾的岩浆,灰蓝色里泛起一抹褪色的金,像是什么真实又虚幻的油画色彩。
那之后我每天都去听他唱歌,每次都给一百块钱。
给到第五天的时候,他拽住了我的手:「差不多了,你还是学生吧,留点钱吃饭吧。」
我当时脱口而出:「我有钱!」
他却笑了,半晌后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行,你有钱,那请我吃个饭吧。」
我们吃了一顿海鲜小面,吃完却是他主动结账,然后告诉我:「以后你来点歌我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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