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秘密。
他是一个很难让怀春少女不动心的男人,即使他是一个纸片人。
我最开始是想在他身上赚钱,后来我只是想在他身边待得更久。
当初他帮我母亲找了最好的医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陪在了我的身边,就连我母亲的后事都是他安排得妥妥帖帖的。
我没有家了,沈丛云给了我一个短暂的家。我喜欢颜色艳丽的裙子,喜欢浓烈明媚的妆容,但是我更喜欢他,我甘愿来当他深爱的女人的替身,日日夜夜陪在他身边。
我也试探过和他表白,那天晚上陪他去了酒局之后,我装作酒醉眼睛亮晶晶地对沈丛云说:「我喜欢你。」
沈丛云只说了一句:
「别闹。」
后来我就把所有少女心事都收了起来,一心一意地扮演好「诗琳」这个角色。
就这样,我在沈丛云身边担惊受怕地待了五年。
他的朋友们从最开始对我的嘲讽、不屑,变成了惊讶。
因为沈丛云身边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像我这样待得这样久。
但是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他的书房里面挂着诗琳的照片,谁也不让进去。
有一次我试图进去帮他打扫卫生,被他发现了,他表面没生气,但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
我知道我的试探被他发现了。
我晚上经常会做梦,梦见有天诗琳回来了。我也会经常幻想,如果诗琳真的回来了我该如何从容地退场才显得我不是那么地狼狈。
第五年的时候,诗琳还是回来了。即使在我的脑海里设想了千个万个场景,也确实没想到诗琳回国第一个约的居然是我。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我想了想,还是把平常为了模仿诗琳买的衣服、化的妆容都换了一遍。毕竟,冒牌货见到正主,总是有些许的没底气。
不过我转念一想,很快就不用再当替身了,我兢兢业业五年,今天的我想给自己放个假,做我自己。
我本身生得就比诗琳娇艳一些,这五年来我习惯低调地陪在沈丛云身边,早已没有穿过这么鲜艳的裙子了。刚换上的时候,连我自己都被惊讶了一下,镜子里红裙青丝,朱唇皓齿,微微上挑的眼线,看着看着突然感叹时间真快。
五年前我为了钱,给别人当替身。五年后正主回来,我也该退场了,五年赚得盆满钵满,虽然没有爱情,但是有钱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坐到咖啡厅的时候,诗琳已经到了。
放下包抬头就和一对眼睛相撞,她眼底仿佛蒙上了一层迷雾,透出若有所思之意,我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也不想猜。
光是刚坐下来寒暄了两句,我就明白了沈丛云为什么不让我开口说话,因为除去外表,我们真的一点也不相像。
沈丛云急匆匆地赶了过来。那焦急忙慌的样子哪像一个总裁,像极了一个保护自己心爱之人的少年。他站定,盯着我,仿佛在下一秒,我就能把诗琳吃了一样。
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这一刻感觉自己像一个笑话,出来赴约就是在自取其辱。
我本身就是一个特别识时务的人,其实根本不会对他的白月光怎么样。这么多年他应该也知道我是如此,可此时此刻沈丛云确实下头,那一瞬间,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也断了,我突然之间觉得他不值得我喜欢。
但终归是拿钱手软,我缓缓合起眼帘,还是挤了一个对镜子练习无数次的体面笑容,条理清晰地向他声明:
「沈先生,首先是诗琳小姐约我来喝咖啡的。其次我刚坐下来,什么都没干呢,别总一副我马上就要把你的诗琳吃了的样子好吗。最后,我从来没想过为难诗琳小姐,也不会这样做。那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一步了。」
我漫无目地走在街上,想着晚上点三个男模还是四个的时候,走进了商场。
果然,购物使女孩子快乐,当我换了发型做了新指甲的时候,我把这些烦恼抛在了脑后。
既然正主回来了,我在东西被扔出家门和自己收拾东西走人这件事情上,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
刚到家准备回卧室收拾东西的时候,看见了他和他的白月光搂在一起卿卿我我。
太投入了,以至于都没有发现我,我默默地关上了门。
其实还是有点失落的,说马上就能走出来是不太可能的。毕竟是喜欢了五年,一种失恋的感觉弥漫开来。我点了支烟,坐在客厅里,任由烟头明明灭灭。
我开上沈丛云送的库里南,去了 A 市有名的酒吧一条街。
刚点了一杯长岛冰茶坐在吧台,现在是晚上十点半,夜生活刚刚开始,舞池里形形色色的男女在晃动自己的身躯。
手机响了一下,支付宝到账两百万元。是沈丛云,我把手机倒扣在桌面,一口气把长岛冰茶干了后,再来一杯的话还没说出来,调酒师就又递过来一杯。
刚抬头,一道背影格外清隽挺拔撞入了我的眼帘,连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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