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我娘才同意我去我们家离京不远的一个山庄住上一段时日。
「小姐,那个姓林的说,您不见他会后悔的。」
「真是烦死了。」我把手里的东西一把塞给小桃,然后出去了。
虽然姓林的现在还不成气候,但毕竟在原小说里也是扳倒了秦家的,怕就怕现在姓林的手上真有秦家的什么把柄拿捏着。
但显然,是我高估了现在的林逸轩——
「思思,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
林逸轩站在府门前,故作深沉,「若你不愿复婚,那我也将另择贤妇,从此之后,我们再无……」
「好的好的,你赶紧!祝你幸福!再见!」管你娶谁,只要你莫挨老子就行。
林逸轩:?
到底谁给的林逸轩这个如此普通的男人如此自信?
一个月被拒了八次还要腆着脸来复婚???
噢,是我。
是曾经的秦思思过于爱慕他,给他的自信。
我还记得,之前我真的很纳闷原主秦思思是怎么看上林逸轩的?
按说丞相之女吧,身边什么世家好儿郎没见过啊?怎么会栽在林逸轩身上呢?
然后小桃撇嘴告诉我:「小姐,你是忘了你第一次与那姓林的相见,你就说被他那出身寒门不折腰的傲骨折服,再加上他那点才华,就被他迷得五迷三道的了。」
哦。
现在来看,林逸轩那不折腰的骨气是装的。
我猜测,以前秦思思那小姑娘,肯定是因为身边都是些世家勋贵子弟,没见过穷逼,所以第一次见林逸轩,就觉得他好清新好脱俗,充满新鲜感。
对,新鲜感。
不信就参照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小说,有钱男主喜欢的一定不是家境相当的白富美,而是家境贫寒还喊着口号要自立自强的小白花。
秦思思喜欢上林逸轩,不过是性别对调版的霸总言情。
可惜啊可惜,如果曾经的秦思思看见了现在的林逸轩,铁定是瞧不上的,也就不会有那段孽缘。
林逸轩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似乎无法接受我可以如此洒脱「放下」他这事儿。
「看什么看?发什么呆?现在我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过你的独木桥,桥归桥,路归路,反正我俩现在就是屁瓜葛都没有,所以你要再婚也不用来通知我,白白~」
13
我和小桃小荔带着浩浩荡荡的人马出发。
就……我其实不想把架势搞太大,但我娘说,多些人她才放心,不然就她陪着我一块去庄子里。
我想了想,还是听了娘的话。
接下来就是鸡飞狗跳,哦不,「惊天动地」的日子——炸药效果。
在庄子上的这些日子,我忙时制炸药,闲时鼓捣个雪花膏、香水、口红什么的,再闲时就偷摸去后山抓鸟、下河里捞鱼,日子好生逍遥。
因此,我还认识了一个「野友」。
嗯,野外认识的朋友。
此刻,我的野友刚从小溪里叉上来两条肥鱼,他熟练地把鱼架在柴火堆上烤,「这鱼好肥啊,又够一顿了。」
「你把我这条烤焦点,我今天想吃焦点的鱼,够香。」我手里抱着一堆调料罐,毫不客气地使唤他。
谁叫咱有独家秘制配方呢——
有一说一,古代的调料真的太少了,所以所谓的珍馐美味,在我吃来都毫不美味,为此我还特意自己搞了些调料,什么蚝油、生抽、孜然、椒盐、辣椒面等等的。
而我和我野友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河边,他在烤鱼,我路过闻见贼香,就厚着脸皮蹭了一口。
然后吃到嘴里又感觉差些味儿,一向挑剔的我还让他站在此处别动,待我取些东西来。
再然后我抱着一堆瓶瓶罐罐来,对着烤鱼一阵调味,当他犹疑地吃下一口,一瞬间惊艳了他的味蕾。
再然后,我俩就成了半个饭搭子,隔两三天我便偷溜出庄子见他——他烤肉,我调料,默契十足。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我俩都吃过了。
「最近溪里的鱼越来越少了。」
当我饱饱吃完最后一口烤鱼,嗦完手指,撑着脸忧郁地冒了一句。
「这有什么,后山还有那么多能吃的,山鸡、野兔管够。」
我的野友也吃完了鱼,就着烤鱼的柳木拨弄着火堆玩。
「不是,我的意思是,冬天要到了。」
我惆怅地看看天,「我也快要回家了。」
算起来,我出来也三四个月了,从夏末快到初冬。
爹娘已发了无数次家书来催,我再不回京,恐怕娘就要亲自来接我了。
而我来庄子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也实在没理由耗在这里了。
我定了明日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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