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当炮灰,还抢劫本地百姓。
他们河南本地人自然跟李自成有些过节,加上他也是曾经先投罗汝才,这就更不受待见了。
酒到酣畅时,他还胆子大了一些,暗示黄得功前几天不该杀李际遇的,李际遇也是河南本地人,从贼不到三年,也是先投罗汝才,如今被排挤被当炮灰。
如果黄得功当时有点耐心,说不定李际遇也能直接投降,但现在却是被黄得功偷陈县时偷袭直接杀了。
对于这一点,黄得功当然不会后悔,就大大咧咧表示刀剑无眼,战场上奇袭是没有办法的事。
为了安抚,他唯一能说的,只是如果袁时中表现好,后续会劝说沉抚台、考虑把官军已经招抚的那两三千李际遇部俘虏,也都划给袁时中带领。
此外,袁时中提到的“部分河南本地流贼头目和李自成的矛盾”,黄得功也深入了解了一下,得知是河南本地头目对于李自成的乱杀乱抢怕颇为不满,觉得他们杀了太多本乡本土的乡亲。
这个说法让黄得功稍稍有些意外,但也没觉得不妥。他对流贼的禀赋是了解的,又深入追问之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后世《明史》上,把袁时中写成“流贼中比较开明仁慈”的形象,不杀百姓不抢劫,这当然与事实不符,只是因为袁时中最后想重新投靠朝廷,而因此被李自成杀了,士大夫才把他写成好人。
汉人士大夫在明亡之后,希望塑造“弃暗投明的农民军领袖都是好的,祸害汉人江山的农民军领袖才是最穷凶极恶”的光环,因此有滤镜加成,这不奇怪。
但是问题都要两面看,真实世界是复杂的,无论是李自成张献忠还是袁时中,他们都有嗜杀的一面,也有慎杀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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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古人这种慎杀,往往只是针对乡里乡亲,离故乡越远,这种顾忌就越少,也就越发不惮以残暴的手腕随意践踏人命。
明末的文盲,很少有家国情怀,只有父老乡亲。
哪怕是李自成,在米脂县城,除了杀仇人之外,就很少杀父老乡亲。
但出了米脂县,当他缺粮的时候,就可以开始屠掠。
出了延安府,就能屠两成。
出了陕西省,甚至能屠一半。
张献忠到了四川,那就更是可以不需要设置底线了。
每一个流贼酋守,在不同地区的残暴程度下限,是非常灵活的。
不能因为一个人在某一个特定地点的残暴程度,就给这个人简单定性。
袁时中李际遇在河南确实屠得比李自成少得多,劫掠也少得多,这是铁的事实。
但动机如何,后人就不知道了,可能他们本身就是河南人,这一点也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吧。
具体到袁时中,他就信誓旦旦保证说,他在濮阳老家起兵时,就只杀官府仇人,不祸害乡亲。但那年大灾不断,杀了官府后不缴税了还是不够吃,那就得抢。
要吃饭的嘛,
天大地大什么伦理道德法律底限都没有生存本能大。
马尔萨斯陷阱来的时候,本质就是这片土地养不活那么多人口了,非要死一半,没有谁对谁错,抽签隔一个枪毙一个的都有。
大草原上自然法则,狼羊数量有增长衰退曲线,这还能有道德对错?
袁时中只好南渡济水到归德府境内杀、掠,这样好歹不是杀自己原本同一个府县的乡亲了。
以邻为壑嘛,杀起外地人来,手软程度顿时下降一个台阶。
至于后世说李自成“闯王来了不纳粮”……拜托,那是历史上崇祯十六年三月之后,他已经拿下开封府,有了根据地意识后,才开始这么干的。
在此之前,根本没有根据地意识(想有这种意识也站不稳,因为打不过官军),怎么可能有不残暴的。
自古流贼都比坐贼残暴,这是铁律。
坐贼需要根据地,对根据地,对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能乱屠。没有根据地意识的,杀了都不是杀自己人,为什么不杀。
黄得功大致摸清了袁时中之所以在本地没那么残暴、又看不惯李自成残暴的本质所在、矛盾核心后,对重用这些河南本地人流贼酋守,也又多了几分信心。
而这些考量、对供词的转述,他当然也会让幕僚写进将来给沉抚台和刘国能的书信里,好让他们在接收人马时更多几分理解,降低磨合过程中擦枪走火的冲突风险。安卓、IOS版本请访问官网https://www.biqugeapp.co下载最新版本。如浏览器禁止访问,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
想明白这番道理后,看起来河南本地那些凡是之前先投罗汝才、以至于被李自成当炮灰使、同时对李自成屠杀他们老乡心存不满的那一小撮流贼将领,就都有分化瓦解的可能性了。
这条信息非常重要,对于后续跟李自成的决战,也会有相当大的影响。利用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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