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误打误撞
小叶好整以暇的从树梢跳下,整了整凌乱的衣衫,饶有兴致的视察自己的战利品。
如果说这剑齿兽是钢筋铁骨,小叶一定不会反对。
这根骨头比小叶的腰还要粗,正面承受了风刃的攻击,如此近的距离,竟然还有三分之一相连,没有劈断。骨头如此坚硬,只怕钢铁也有所不及。
既然名字就叫剑齿兽,那么牙齿一定是非常好的制剑材料了。
有这么好的制剑材料,小叶当然不会浪费。所以小叶很快把这大家伙口中两颗向外突出类似象牙的牙齿撬了下来。
这两颗牙齿的确是坚硬无比,中间厚,边缘薄,且晶莹如玉,触体生寒,端的是制剑的好材料。这东西就算自己不用,讨封赏还是用得着的嘛。送国王一个,再送自己那便宜老爹一个。这么贵重的东西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的着的。
好了,该收工了。
打了这一仗,再这么一折腾,日头已经偏西,再晚恐怕就赶不上晚上的献礼仪式。所以小叶加快了脚步,所以他也就和正惊惶失措急急忙忙起来的戴维斯走了个对头。
“你小子没死?!”这是戴维斯见到小叶后说得第一句话。
“你把那大家伙干掉了?!”这是戴维斯的第二句话。
“吓死老子了,你至少得准备三大坛月露醇为老子压惊!”这是戴维斯的第三句话。三句话不离本行!
小叶一阵感动。大部队距此至少还有十几里的路程,而戴维斯却先赶到了这里,连马都没有骑,可以想像他刚刚有多么着急。
“不要说三坛,三十坛都没关系!”小叶笑道:“要是你觉得不过瘾,我就把你扔到酒缸里,让你醉上三天三夜。”
“好,你可要说到做到!”戴维斯哈哈大笑,见到小叶他悬在嗓子眼儿的心算是放回到了肚子里,既然不再担心,当然就想到喝酒。
酒鬼戴维斯当然不会被选入代表南方军团的围猎团队,而且就算选中了他也不会去,因为队伍出发的时候他已经醉了。
可是当伤亡惨重的格鲁迪一行回到营地的时候,他立即醒了过来。他的鼻子只对两种东西敏感——酒和血。
然后他就知道了小叶正在独自一人对付剑齿兽。所以当诺斯大队人马集结出发的时候,他人已经远在几里之外了。他不需要骑马,只有事情不太着急的时候他才会骑马,因为他觉得骑马往往会误事。有急事的时候他奔跑的速度比最快的马还要快三倍,而且可以连续奔跑一天一夜。
他灵敏的鼻子简直比得上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犬,不需要别人引路,只要沿着格鲁迪等人的血迹寻去,一定可以找到小叶,果然和小叶走了个对头。
戴维斯很仔细的围着小叶看了一圈,然后把目光落在了小叶的脸上,“一点儿伤都没有,真不愧是老头子的儿子,真难以想像你是怎么把那畜生弄死的?”
明明小叶身上全是血,他却仅仅围着小叶转了一圈就知道小叶没有受伤,这份本事令小叶也大为惊诧。
戴维斯显然也看懂了小叶的惊诧,“奇怪吧?因为你身上没有一点人的血腥味,全是那畜生的!又腥又丑!回头你可要好好洗洗,不然,我保证一定没有一个少女敢靠近你十步以内。”说完,和小叶一起大笑起来。
他们很开心,萨瑟兰却是全身冷汗直冒,骑在马上一刻也不停留。他身后是他最信任的三十六名武士——疾风三十六骑!
疾风三十六骑的首要任务是保护萨瑟兰。一般来说,三十六骑中总是有一些人在前,一些人在后,把萨瑟兰保护在中间。但这次不同了。三十六骑使出了吃奶的劲也追不上萨瑟兰。
萨瑟兰的马是万中无一的好马。此时他的马已经在他不断的抽打之下伤痕累累。
萨瑟兰骑马很少用鞭子,因为用鞭子他会心疼。他曾经有过六匹战马,这六匹战马曾经有三次把他从战场上拖回来,都是在他重伤昏迷的情况下。所以他从来不把马看作是牲畜,而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
萨瑟兰绝不容忍有人侮辱他的朋友。曾经有一个自以为萨瑟兰已经离不开她的女人不经他许可就骑上了他的马,结果她的下场是被萨瑟兰剥光了衣服扔进了雪地里……
而现在,他最好的朋友却被他亲手打的伤痕累累。
萨瑟兰现在满脑子都是小叶被剑齿兽踩成肉酱,然后吞入口中的惨状,这简直让他发疯,让他不敢再想下去,所以他只有不停的抽打身下的坐骑,希望它能跑的快些,再快些……
然后他就看到了令他震惊的一幕,让他又惊又喜的一幕。
自己的儿子,正在和另一个人有说有笑,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如果不是他们身上还有血迹,萨瑟兰简直要怀疑格鲁迪在谎报军情……
萨瑟兰飞身下马,一把抱住儿子,上下左右里里外外仔细检查好几遍……
不但自己的儿子没事,简直一点受伤的样子都没有,不但一点伤都没有受,身上好像还别着两颗剑齿兽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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