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钢筋!你当我是傻的吗?隔着裤子,老鼠是怎么把我咬成这样的?”
李天柴愤怒的不行,这是他作为男人的尊严,可是孙钢筋不仅没当一回事,还把他当成傻子一样哄骗。
老鼠的牙齿就算再怎么尖锐,也不可能隔着裤子把他咬成这样吧!裤子和床上干枯的血迹就证明这血没少流。
面对李天柴的愤怒,杠晶晶面不改色,“如果不是隔着裤子,只怕你现在伤的更重。”
昨晚有系统开启的紧急避险防御措施,李天柴那点子伤口压根不算什么,至少看他现在中气十足还有力气对她凶的样子,是没有大碍的。
李天柴一梗,杠晶晶说的确实也有道理,那地方要是真伤的狠了,他现在只怕从床上坐起来也费劲,对她的话也信了几分,但仍忍不住迁怒道:“昨晚你是死人吗?我被老鼠咬了你不知道制止吗?”
杠晶晶很想反驳他,但想想之后的计划还是忍了下来,一副受气媳妇任打任骂的模样道:“那要不现在带你去医院瞧瞧吧?毕竟那地方也不是开玩笑的,要是伤到了根本,以后……”
李天柴气的一个枕头砸过去,“你他妈的咒我呢?”
话虽如此,但毕竟是那地方,李天柴也不敢马虎让杠晶晶代替他出面去诊所给他弄点药膏回来抹。
杠晶晶趁机道:“上回你不还说诊所的护士不怎么样吗?这次伤的又不是别的地方,要不我搭车做村口边的大巴去大医院帮你问问,再给你开点药膏回来吧?”
李天柴想想也是,当即点了点头。
杠晶晶趁机伸手要钱,去大医院买药少不得要钱,原主孙钢筋在这个家里那是一毛钱的金钱自由都没有,这买药钱当然得李天柴自己出钱。
大概是心疼自己那地方,这次李天柴也没吝啬,从枕头里掏出藏者快包浆的钱袋掏出一千块给她,“要是有多余的全部拿回来,别拿出去乱花,听到没?”
杠晶晶点头接过他手里的钱,就喊醒睡觉的大丫去村口做大巴车去医院了。
李家一家都不是个好东西,她也不放心大丫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在家,也就干脆带着一起过去了。
大巴车一路缓缓的行驶着,两岁多的大丫看着窗外的景色目不转睛,“妈妈,我们是要去市里玩吗?”
以前她跟着两个妹妹去其他婶子家里的时候,那些婶子家里的哥哥姐姐就经常说去市里的事,听说那边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比她们村里好多了,她一直想去,只是爷爷奶奶还有爸爸每次都嫌弃她碍事不愿意带她去。
杠晶晶笑着点头,“嗯,我们去市里玩。”
小家伙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好耶,听说那边有好多好吃好玩的,我从来没去过呢!”
杠晶晶有些心疼的摸了摸她的脑袋,“那等下大丫想吃什么妈妈都给你买。”
大巴车从乡下小路一路颠簸,总算到达了总目的地。
下车给大丫买了些吃的,杠晶晶也没往医院的方向去,牵着她就往反方向走。
说来医院给李天柴买药只是借口,她来这边的目的是为了见曾寻芳——她公公李大志的初恋情人。
原身的记忆里,这位曾寻芳同志在她公公李大志心里的地位可不低,要不是因为家里的缘故,只怕如今就没有魏红芳作威作福的份,她才是正主。
原身怀三丫的时候,曾寻芳就找到村里来找李大志几次,但碰巧每次李大志都不在出门干活去了,魏红芳也都直接不客气的把人给骂跑了,还威胁在家的原主不准把看到曾寻芳的事情说出去。
原身只是软弱但也不傻,从魏红芳叫骂的语句里知道那个曾寻芳是她公公原来的初恋情人,默默记在了心里头,还旁敲侧击的从魏红芳嘴里知道了不少关于她的消息。
那个曾寻芳,是跟魏红芳一个地方的姑娘,但是曾家看不上李大志是个种田的,强迫她跟李大志分手,给她说了个有钱的人家。
心上人嫁人,李大志黯然神伤也遵循家里人的意见,娶了个跟曾寻芳同村的姑娘魏红芳,巧的是俩人不仅名字上有点相似,都带个“芳”字,长相上还十分相似,颇有些菀菀类卿的意思。
但去年听说曾寻芳那个有钱人家的男人好像得病死了,那个男人家里人也不待见她,就把她给赶了出来,这才有她过来找李大志这一遭。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既然魏红芳对这个曾寻芳厌恶的不行,那她就更要找对方结盟了。
曾寻芳的地址,因着之前帮着魏红芳带着她上门警告过对方几次,她也有记忆,带着大丫在巷子里一路左拐右拐就找到了曾寻芳住的地方。
大门插销没插严实,杠晶晶刚想敲门,手碰到门,门就自动开了。
她也没敢随便进去,拍着门喊了几声,听到屋里窸窸窣窣有些声响,就抱着大丫抬脚走了进去。
屋里,曾寻芳和一个中年男子正抱在一块啃的忘乎所以。
“咳咳咳。”
杠晶晶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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