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买不起?抢了!
大街上都是穿着棉衫、棉衣、厚厚外套的人群,就连那些爱秀美腿的女人,也不得不换上厚一些的丝袜,当然为了迎合大众口味,还是偏黑色为多。
其实人想要引人注目并不是很难,但有时这个引人注目并不是人们想要的。
莫诩穿着一件明显不合身,还带着血迹的西装,走在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路过时,附近的行人无一不可以避开一段距离。
要说莫诩还是第一次被一大群人盯着,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一大群丧尸盯着他。
为了防止招来警察,莫诩在碰到第一家服装店后,便走进去挑起了衣服。
店内有两名女子和一名男子,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两名女子看见莫诩身穿血衣进入,都有些害怕,推着男子,让他去招呼莫诩。
“先生,你需要什么衣服?”男子为了不失去自己的英武形象,为了以后能泡到这两名姿色不俗的女子,只能强装镇定走向莫诩。
“就要这两件吧!”莫诩挑中了一件夹克和衬衫,从口袋里拿出指甲刀剪掉标签,脱掉带血的西装,直接把衬衫和夹克穿在了身上。
这一系列的动作,两名女子想要阻止,但不敢吱声,只能悄悄地在背后推搡男子。
“先生,这不......”男子出声的时候,莫诩已经将衣服穿好,男子便没有再说下去。
“多少钱?”这两件衣服莫诩很喜欢,不但样式很好,面料穿起来也很舒适。
见莫诩没有穿了就走的意思,三人都放下心来,能做好生意就行,至于客人的干什么的,就不管他们的事了。
“先生,一共一万七千三百块。”男子的脑袋瓜还不错,转瞬便报出了价格。
“什么?这么贵?”莫诩准备从钱包里掏钱的动作停下了,他就是把钱包掏烂也不够啊。
“是的先生,我们这是世界知名品牌GUCCI,是身份与财富的象征,所以价钱稍微贵一些。夹克一万三千三,衬衫四千。”男子解释的同时,也怀疑起莫诩有没有钱付款,这标签都剪掉了,自己该怎么和老板解释。
莫诩看了看右手上黑色的电子表,时间显示下午四点整,离末世开始还有两个小时。
略一思索,莫诩便决定来次霸王穿衣,买不起?我直接抢!
离末世只有两个小时了,莫诩之后还要去做很多事,不会待在固定的地点。莫诩可不认为X市的警察突然变得神勇起来,能效率的在两个小时内抓住乱窜的自己。
“这样啊?那麻烦你们告诉你们老板,衣服我就先穿走了,钱我下次再给他啊。”莫诩收回钱包,淡淡的道。
“先生,你这不行的,请你把衣服脱下来,或者把帐结了好吗?”男子最不想见到的情况发生了,在两女的注视下,只能硬着头皮上前说道。
“如果我说不呢?”莫诩嘴角翘起,坏笑道。
“啊?先生你......”男子愣住,说不出话来。
“哈哈!”莫诩大笑两声,推门离去。
好久没有接触生人了,这感觉让莫诩颇为享受。
莫诩感叹着:“末世前的人还真是可爱啊!”
其中一名女子见莫诩嚣张的大步离去,鄙夷的看了一眼不知所措的男子,跑到柜台,抓起电话就拨打了110。
女子基本上也没有机会在听到110接线员那生动清脆的声音了,再过两小时,再拨打110,只会是线路忙那死板的套路声了。
在110来到现场观看监视录像时,莫诩已经在一家兰州拉面馆要了碗拌面,要了一斤酱牛肉,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莫诩忍不住又要了一碗干拌,直到撑得肚子再也容纳不了一点点食物了,才遗憾的结账走人,这点钱莫诩还不至于吃霸王餐。
周围的人见莫诩走了,一一讨论起,他是不是落难至此,很几天没有吃饭了。
甚至因为莫诩的相貌俊朗,还有一桌女生唧唧喳喳的讨论着,将莫诩说成了家道中落的贵族王子,好不容易赚到了第一笔钱,才来美美的吃上一顿。
情节编的都可以拍成一部收视率不菲的励志偶像剧,不得不佩服她们的想象力。
填饱了肚子,莫诩下一个目标便是找到武器。
他要找的武器并不是枪支弹药,仅仅只是刀、一把锋利的刀。
末世降临半个月后,人们才发现末世并不像小说中写的那样。
末世开启的半个月内,人们确实是使用热武器对抗丧尸和那些变异的动物,但仅仅一个月后,人们发现威力越大的热武器变得越弱,甚至如导弹之类的热武器完全失去了作用。
只有手枪、步枪、狙击枪、冲锋枪、散弹枪可用,并且按威力不同,已经大幅度削弱威力,诸如沙漠之鹰都威力大减、巴特雷近距离攻击人类,甚至都不能打穿人体。机枪、火箭筒之类的都已经无法使用。
就在人们绝望,认为生存无望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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