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身,自取灭亡。
就这样,多少年没碰过枪的东华老百姓,再一次全民武装起来,不管会用的还是不会用得,为了得到保命的利器,都纷纷深入到敛枪第一线,据说有不少军营,等援军赶到接管时,库房里连擦枪的机油都被人给搬空了。
明白状况的易风看一眼前面僵持的两拨人,又看看他们手里的枪,沉思片刻。
“赵盾,把你步枪里的子弹退出来放好,枪给我,还有天语,你手枪子弹也退出来,枪给我。”
易风一伸手,跟赵盾和叶天语要枪。
“你想干嘛?”赵盾也没犹豫,回头一边给枪一边问。
“送枪,给那帮家伙送枪。”易风接过赵盾和叶天语的枪,贼嘻嘻一笑。
送礼绝不是易风的风格!
赵盾和叶天语呆在车上,看着趿拉着一双大鞋的易风跟常飞大摇大摆向前面两拨人凑过去。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没等靠近,一个瘦高个就扯着嗓子喊,原先怒目相向的两拨人枪口呼啦啦调转过来。
“别误会,别误会,自己人。”易风背着赵盾的空枪,腰里别着叶天语的手枪,加上衣服尴尬,就跟抢了地主的佃农一般。
“你也不看看自己那副德行,谁跟你是自己人。”公鸭嗓子一脸的鄙夷,那情形仿佛自己是潘安宋玉般的人物,其实就是一只肚子大手短的小黄鸭。
“站住。”四个挂着N95步枪的大汉中,左脸上有一颗黑痣,个头最矮的一个。边说边举起了手里的枪。
“别误会,我们是宝藏高原军区子弟学校的学生,来海珠市参加军事夏令营,刚从大山里摸出来。”易风舌灿莲花,小心翼翼。
“夏令营?有这回事儿吗?”矮胖子问身旁的一个大汉,看对方脚上的军靴和站立的姿势,应该是个当过兵的。
“这事儿听说过,但我们过去连队没参与过,不过旁边那小子的军装确实是高原部队的样式。”
易风闻言,心中一阵冷笑,自己编的瞎话都是一半真、一半假。
当年他们四个为了长见识,为了多接触各地的同龄人、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以免和大众社会脱节,没少参加南北方军地双方联办的各类拥军爱民的军事夏令营,海珠市虽然没来过,但一直惦记着。
“那你怎么搞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对方一句话,把易风气的够呛,不就是自己衣服不合身吗,这时候还跟一只看家护院的荀亚猎犬(三眼六足,体态高大健壮,主要用来狩猎、看家护院,因凶猛好斗,一般作为斗犬,警戒犬。)一样,第三只狗眼看人低,就是骚包一个。
易风心中强烈鄙视,但脸上却笑容不减。
“我们碰到行尸了。”常飞冷冷的接过了话茬。
“行尸?你说的是那些丧尸吧,看过电影没有,那叫丧尸,有点常识好不好,也难怪。就你们两个?”不知道为什么,小黄鸭尖细的声音一副见多识广的口吻,而长黑痣的家伙没来由对常飞生出些怯意。
这种感觉,跟他小时候自己一个人在雪地窝棚里看葱种的时候,从窝棚的门缝里看到雪地上那匹白狼的感觉一模一样。
不久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对死亡的感觉异常敏感,也异常真切。
“我们还有两个同学,一个小伙子,一个小姑娘,见你们人多,窝在车上没敢过来。”
易风本想说车里有一个“小胖子”,怕对方自认自卑而跳脚,临时改了口,笑眯眯回话,毕竟双方不在同一个知识层面上,没必要跟无知的人太较真儿。
丧尸?天知道这些变异体会不会哪一天就突然变聪明了。
也正是这种警觉,从易风醒来第一天起,当周围人普遍将这种嗜血的变异体称为丧尸的时候,血兰四人众始终坚持着自己对变异体的称谓---“行尸”。
能行走,就不能当一般死物乃至禽兽对待。
当时,大黑痣向易风手指的方向垫脚尖、歪了歪脑袋去看,在拐角处果然瞅见那辆黑色王冠牌汽车。
“就这点胆量,别说是夏令营,就是借个胆给他们也是丧尸点心。”公鸭嗓子目光瞅着远处的车,一阵不屑。
“那你们的枪是哪儿来的?”
大黑痣身后的小兵,从老早就看着易风两个的N95眼红,毕竟这种装备是多多益善,自己的小队费了老大的劲才收敛了四支,没想到今天一下子就碰到两杆枪。
“拣得。”
没等易风张嘴,一旁的常飞冷冷的蹦出来两个字。
“好,拣得好。既然碰上了就算咱们有缘,你们两个跟着我们,让你的两个同学跟着王麻子一队,我们刚好正缺人手。”大黑痣眼珠一转,一笑露出满脸的褶子,尤其是他发现常飞的身上也带着手枪之后,笑意更浓了。
“蔡合度,你不能不讲理,本来你让我们进城,而你们自己去凤山加油站,就已经是把我们往死路上赶了,你不分给我们枪和人手不说,怎么还能再甩给我们两个累赘呢?”
>>>点击查看《未蓝启示录》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