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看个乐子就行了,大家也别太在意,而且本书中的一切都是架空出来的,与现实中的没有任何关系。)
(大脑寄存处。)
(有幸完结的话请勿忘把脑子带走。)
羽国是此间诸国中的一个国家,在这个世界上与景国,常国二国接壤。
整个国家又可以分成九州:霸州,潮州,荆州,郝州,苏州,扬州,益州,凉州,中州。
其中中州属羽朝皇帝所在之州又称皇州。
故事的最开始就发生在九州之一的郝州鹿城府天堂县。
而此时已经是半夜三更深夜了,一个四十来岁的人手中拿着一把血淋淋的锄头,慌里慌张的离开田家村。
这位四十来岁的人是谁呢?是田家村一个庄稼汉,本家姓田名成字博华,为什么手中有一把血淋淋的锄头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田家村有住户共六千人,把老幼妇孺青年壮丁都算在这里,按户数分足足四千多户。
这其中有一户姓王,王家户主姓王名州特别招人厌恶,是村中的恶霸。
厌恶到什么地步,百姓提到他就骂,对他是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私下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做秃尾巴狼。
可为什么这么招人恨呢?这姓王的是为富不仁,贪得无厌。
他家里养了几百个壮丁恶奴,还有七个儿子。
每每仗着手上有钱有人,让每一户人家种出来的粮食都要抽出来三成出来给自己。
不给就让人去砸,把村民狠狠的打一顿之后直接抢。
你想要告到官府,这没有用,王州每一年都会给县里的师爷,县太爷上下使钱,走关系。
而且鹿城府的府衙也可以叫郡太爷那是他的亲戚,是既有关系又努力。
那你想要和他斗,别想了,百姓们只好认命。
最后百姓是你要什么我就给什么,用手上的钱换取一朝安寝。
可此处百姓大多都是庄稼汉,每一年都要给羽朝供奉税收,这王州又收了一次。
两次一收庄稼汉手头上的粮瞬间就不剩多少了。
到了什么地步,哪怕天好地好,什么都最好,收成最好的时候,只能保持个温饱,根本存不下来粮。
天不为人做控,庄稼地里谁也不能保证年年好,一旦收成不好,饿死的那就不用说了。
所以呢,百姓中没有家小的跑的跑,走的走。
这一部分没有成家的还偏偏都是青壮年,他们越跑这里的日子是越不好过。
田博华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度过,但他已经四十岁了。
虽然老母老父已经不在了,但有妻子还有一个儿子。
他拖家带口是想走也走不掉,只能逆来顺受。
就在这天晚上的白天,王州的一个小儿子看上了村中有一个姑娘。
当街当着众人的面上纵马把人抢走,其他人害怕不敢做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田博华和这些人不一样的是,他看了看那姑娘拼死挣扎想要逃脱,在马上大喊大叫。
这姑娘确实长的不错,眼睁睁看着这好好一个姑娘就要被糟蹋了,心中不忍。
接着又想了想自己的家,心中纠结,暗骂贼老天为什么要把自己生在这样一个世界。
最后,终究是心中的正义感占了上风。
也正好田博华虽然是个庄稼汉但也练了几年的功夫,脚上练就了踏苗疾走的功夫。
这个踏苗疾走是说,田里的庄稼苗还没有成熟的时候,田博华可以踏在苗头上面那个一点点的位置向前疾走。
不过也不能一直用,他毕竟只是一个庄稼汉,不是侠客,不是武客内力不足以支撑他一直使用。
脚尖一点地面,很快就紧紧跟在马儿的后面。
田州这个小儿子也注意到了身后有人跟着,但就像出门从来不带保镖一样,毕竟他多横啊!在这里从来是谁都不敢惹得存在。
心中觉得,这家伙看来是冲我来的,不过你追追呗,你又不敢对我怎么样,我是谁,这个村子里面谁敢惹我。
根本不怕田博华,手中马鞭为了挑衅身后的人,只是轻轻拍马向前行,马儿的速度还在变慢。
田博华心里恼火啊!这位小少爷是平时欺负人欺负惯了,你看有人到现在这个局面依旧是悠闲的,今天不治一治你,你是不知道好歹了。
脚尖狠狠一使劲,运足全身功力一较丹田混元气,带着这些年对王家的不满,心中的憋屈,只这一下就追上了前面的人。
狠狠地踹去一脚,这一脚带着名为弯月腿的功夫,只一下把小少爷从侧边踹落马下,登时不醒了。
一探身上了小少爷马,止住了马儿之后,再看这小少爷已经没有气了。
眼前是一局死尸,田博华脑子是嗡的一声恢复了冷静的状态。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脸色苍白一屁股坐在地上了。
那女子被救之后,再看自己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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