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小镇上其他商铺多半打烊,暮色里街道上人影稀疏,宁静像一床棉被沿着街道缓缓覆盖过去,到威尔士小酒馆门前停下。
小酒馆内灯火通明,人头攒动,阵阵欢笑声中掺杂着粗鄙的大骂。
“噢该死的,这是酒吗,酒卖到这个价格合理吗,这是吸老子的血啊!”
“喝完这顿,老子三天吃不上饭!”
“老威尔士,你个奸商,供销社不可能把酒定到这个价!”
“你们特么的要喝喝,不喝滚蛋!还供销社呢,供销社早特么供应不出酒了,老子这是花大代价,冒着被抓进去的风险搞来的好酒,便宜你们这帮混蛋还讨不到好,你们去市里看看,那些西装革履的家伙现在有几个人能喝上酒……噢,狗屎!波波夫你跟老子有多远滚多远,谁把他扔出去,优先购买!”
“死开吧你个垃圾,你有钱吗你?”
“总共才这么几瓶酒,你还想分一杯,滚去街上找狗尿喝吧!”
“但愿晚上下场雪能冻死他。”
“离我远点,一身死鱼味!”
…
蓬头垢面、胡须拉渣的懒汉,被几名壮汉拳打脚踢给轰出酒馆,倒在门外的廊道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死活。
街道上传来缓慢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接近小酒馆后,变成咚咚咚声,其中夹杂着木质廊道不堪重负的吱呀声。
嘴角有缕血丝的波波夫,费力地抬起沉重的眼皮,露出那双浑浊不堪的淡蓝色眼睛,下一秒,毫无生气的眸子里精光乍现,这邋遢懒汉好似回光返照般,瞬间坐起来,抬手薅过递到身旁的一瓶未开封的伏特加。
好像是迷失在沙漠里的人发现水,铁瓶盖飞速旋开。
咕噜咕噜咕噜!
一瓶酒眨眼间去掉三分之一。
倒置的酒瓶这才放下来,波波夫舒服地眯起眼睛,满足地打了个酒嗝。
“名字、信息,视困难程度,提供一把枪,或者一把匕首。”他扫向站在身旁的两个老外说。
李建昆似笑非笑问:“谁都行?”
“当然不行。”
酒瓶口再次挪动到嘴边,不过变成小口小口地抿,布满厚厚老茧的手抚摸着光滑的玻璃瓶身,仿佛那是心爱之人的胴体,波波夫一边喝着酒,一边说道,“老子有三不杀。”
“哦?”李建昆摆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一,老幼妇孺不杀。”
“二,乐善好施者不杀。”
“三,平头百姓不杀。”
李建昆莞尔,继而表情玩味地报出一个名字,在三十公里外的那座城市里位高权重,但是口碑不算好。
波波夫放下酒瓶,抬头看他一眼,然后缓缓说道:“准备一辆越野车,一把SVD狙击步枪,两把马卡洛夫手枪,至少六个弹夹,一颗烟雾弹,一颗手雷,一把钨钢突击刀,外加十瓶伏特加。”
李建昆凝视着他,片刻后,恍然道:“你不想活。”
波波夫哈哈一笑,咕噜一口伏特加后,眼神变得十分寂寥,呢喃道:“我这种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转瞬,他再次大笑起来,“那人我也不喜欢,有他作伴,倒也不亏。”
“你觉得你能得手?”
“这个不瞒你,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过你的酒肯定不会亏,就算干不掉他,也能干掉几只鹰犬。”
“我只是随口一说,试试你的胆量。”
“你大爷的,滚!”
波波夫白眼一翻,席地而躺,不再理会他。
李建昆笑笑后,抖抖呢绒大衣的衣领,带着富贵离开小酒馆,向红房子漫步而回。
“你怎么看?”
“看啥,疯子一个。”
隔日,还是差不多的时间。
李建昆再次出现在小酒馆门外,只是今天小酒馆早早已经关门,约莫无酒可售。
小酒馆门外的廊檐下,那个名叫波波夫的酒鬼懒汉,仍然不知死活地躺在那里。如果说苏娃小姐的抗冻指数是1,这家伙该是1的N次方。
此时户外气温零下好几度。
他那身跑絮脏污结块的深色薄袄,几乎带不来多少暖意。
李建昆走上前,踢了他一脚,“死了没?”
一动不动。
咔!
李建昆从裘皮大衣的斜口袋里,摸出一瓶伏特加,用戴黑色皮手套的手旋开酒瓶盖。
死狗一般的懒汉翻身坐起,一把薅酒瓶。
咕噜咕噜!
李建昆又从另一只口袋里,摸出一包兰花豆,扔过去。
波波夫嘿嘿一笑,“你这人不坏。”
说罢,就着兰花豆,美滋滋喝起酒,神色陶醉,别提多畅快。
李建昆双手后撑,倚着屋檐下的白色栏杆,一边看着他仿佛在享用谢肉节大餐,一边不紧不慢说道:“你是一名军人,参加过对阿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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