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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配角 上卷 鸢尾之光 Chapter 27 “鸢尾之光”(上)(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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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销路也不错。加之后来林夏?和许佩瑶的婚事,更是像给当年的辰华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般,一跃成为仅次于程氏金店的珠宝业翘楚。

    林夏?还在当年获选了了这座城市的十大青年企业家。

    那一年,是辰华珠宝最丰收的一年,也是敏夏瑜的哥哥林夏?作为男人,事业和爱情双得意的一年。

    辰华通过这个“鸢尾之光”的效应,在港台地区获得了比原来更为牢固的知名度,随后更是紧随程氏的脚步进军国际市场。

    这都要归功于林夏?的领导有方。

    关于这点,敏夏瑜对兄长是蕴藏深深佩服的情绪的。

    敏夏瑜想到了那款鸢尾之光,当时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项链的造型设计与鸢尾花的外形有些相似之处,加上蓝色的鸢尾花在西方的神话中,代表着绝望的暗恋与宿命的游离,故而为这款设计增添了一种为爱牺牲一切的气息,很符合当代浮躁与虚夸的社会现象中,大多数人对于永恒之爱的那种求而不得的心态。

    她还记得当时还没有成为她大嫂的许佩瑶做这个广告时的样子,很年轻、很高挑、很贵气,身材又好。后来敏夏瑜当了演员之后,她还在想,如果可以的话,她最好也拍一个具有类似效应的广告。许佩瑶固然在珠宝业界所做的这个广告已近似“神话”,但如果换做是她敏夏瑜的话,她也有她自己的特点啊。

    虽然是赌气的想法,但即使是现在,她也依然没有放弃。

    “夏瑜,夏瑜!”糟了,她走神走得太远了,导致苏美桦在跟她通电话她都毫无知觉。

    “我告诉你一个机密哦!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哦!”苏美桦的声音故意放得很低沉,感觉神秘兮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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