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没有说错。傻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可问题是,你奎利特叔叔现在天天早晨跑到我们家来找你,说你侮辱了他的人格,要我好好教训你,在朝我吐了半个小时唾沫后,还顺便吃光了你爸爸我的早餐。”
“我觉的你是在心疼你的早餐。”
“臭小子,我确实需要好好教训你。”
接下来,一场矮人父子之间的追逐大战开始上演,父子俩绕着一张工作台开始表演室内障碍跑,跨栏,攀墙,匍匐前进,各种高难度的杂技动作纷纷施展出来。
林森和鲍米就是观众,鲍米还很好心的提醒道:“我们慢慢看就好了,千万别参合进去,我有一回想劝他们的,结果被老巴克撞上了墙,回家后躺了三个月。”
可是等父子俩都玩累了,半个小时都过去了。
“你们两个站在这干什么?”老巴克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小巴克干脆躺在地上成了一个大字。
谢天谢地!这两货总算结束了。
“我叫爱德蒙.唐泰斯,我是来…”
“爸爸,这位先生是想买你的那支火枪。”躺在地上的小巴克抢着说道。
“哦?你愿意出多少钱?”
“可以先看看东西吗?”
“好啊,那东西就在墙上挂着呢。”老巴克往一面墙上一指,林森顺着看了过去。
老天啊!难怪小巴克会说这东西我会用不了,这那里是一支火枪,这分明是一根狼牙棒啊!
老巴克一只手从墙上把火枪取下递了过来,林森双手一沉几乎拿不住,这东西起mǎ有二十公斤重。
怎么会这么重?拿着这东西上战场,不用敌人杀,累都要累死啊!
因为矮人的个子不高,这枪的长度也就大概一米二左右,口径却非常大,估计有二十毫米,枪管很厚,足有一厘米,枪托使用结实的胡桃木,给人的感觉就是傻,大,黑,粗!这分明是一门小炮!
“为什么要把枪造这么重?”
“你必须装足够多的火药才有威力,火药多了枪管就要厚,否则就要炸膛。所以,造这么重也是没有办法的。”
“可以试试吗”
“那必须找个宽敞的地方。”老巴克对自己这件武器的威力可是心知肚明。
“城南有条小河,我们去那里试试如何?”小巴克赶忙说的。
“好吧。”
老巴克负责拿火枪,林森带上火药,弹丸,火绳之类的小东西,一行人出城来到城南河边。
“这枪能打多远?”
“五十米不成问题。”
“哦,那就好。”
林森找了颗大树做目标,先进行二十米的试射,将枪托驻地,先装发射药,然后装弹丸,弹丸的尺寸略大于枪的口径,林森必须用力的用通条将弹丸向枪膛立面捅,接着是引火药,盖好药锅,最后夹火绳,并且将其点燃。
“你其实可以再多装点火药,没关系的,我的枪造的很结实,不会炸膛。”老巴克建议道。
还装?!难怪这枪造那么重,这装药量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类的承受能力,结实的矮人可以无所谓,但如果是林森的话,巨大的后坐力会轻松将他的肩膀打成骨折。
谢绝老巴克的建议后,林森将枪举起瞄准。
哦嗬嗬嗬…
这枪实在太重了,二十公斤啊!
略做瞄准后,林森扣动了扳机,火绳点燃药锅里的引火药,肩膀一痛,整个身体猛的一下后座,砰的一声巨响,一股浓烟冒了出来。
这烟呛的试枪一帮子人直咳嗽,这原始火药里的杂质实在太多了。
待烟雾散去,林森来到作为目标的大树前,树皮已经被轰的稀烂,树干的三分之一消失不见,击穿树干的弹丸余势未消,还将大树后的地面轰出了一个十厘米左右深的坑。
威力不错,比原来那支喇叭口的破枪强多了。
接下来,又进行了更远距离的试射,结果证明老巴克没有骗人,这支大枪可以在五十米内进行打中一个人形靶,弹丸在一百米内都还很有威力,只是精度差的很而已。
但这支枪的缺点太明显,林森手持这支枪一分钟就要脱力,根本没办法在行进间进行战斗,用于防守到是不错的武器。
这让可以一只手轻松持枪的老巴克嘲笑不已。
林森想了想,还是决定买下这支枪,他没办法背这支枪,但可以让手下背嘛,一个手下不够,就让两个人抬。
“这支枪和这些火药弹丸等等卖多少钱?”
老巴克想了想,开价两百个金币,并且说这个价钱已经非常之便宜了,林森哪里有那么多钱?双方砍价半天,才以一百金币的价格成交。不过他还要老巴克帮他做个枪架,很简单的一根带个小叉的木棍,用来在射击的时候支撑枪身,老巴克答应了下来。
将鲍米剩下的一个金币付完后,林森费力的扛着他的大枪正想离开,小巴克却将他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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