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刻精美的房门被从外面锁上,一间布置豪华的屋子马上变成了一座鸟笼。这座鸟笼如果是为了困住金丝雀倒也算是相得益彰,却偏偏是画地为牢,变成了囚禁人犯的监狱。明天,不知道等待他们的,会是何种命运?
屋子里的蜡烛已经熄灭,两个人的世界陷入到恐怖的黑暗之中。
绯色低垂着头,倚靠在桌子腿上,两只肩膀不停地颤抖着。别以为他是在哭,其实,他是在笑!绯色笑这反复无常的生活,笑他颠沛流离的生活,笑每个人的自以为是,笑已经哭昏过去的茹美人,笑她是个没动的东西!
绯色不屑地轻扫一眼茹美人,然后缓慢的从地上爬起来,又重新坐回到椅子上,借着月光为自己斟满一杯酒,伸出粉嫩的丁香小舌一口口舔舐着,打发起这等待死亡的无聊时光。
他不是不紧张,不是不害怕,只是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不将生死置之度外又能怎么办?然而,一想到要和那个没头没脑的蠢货死在一起,他还真有些憋屈。
想到此,他心中变得烦躁,扬起杯中酒,泼向地上的茹美人。
茹美人的睫毛微微地颤抖了两下,却没有睁开眼睛。半响,她迷迷糊糊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伸手摸了摸十分疼痛的额头,借着窗外的月光,将手凑到眼前一看,当即怪叫一声,“手!”没错,确实叫得是“手”,而非“血”。
试想,倘若是真正的茹美人醒来,定然不会吓得大惊小怪,但是醒来的却是孔子曰,所以她才会表现得如此惊讶。
由一只手引发的联想就是——她变成了女人,变成了那个吃了狗肉的女人,变成了那个吃了卷毛狮子狗的茹美人!
上仙虽然告诉她,她需要进入他人的身体里,才能附着到那个人的身上。但是现在看来,只要谁啃她一口肉,吞下肚子,她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占领那个人的身体。这么一想,她越来越感觉自己就像是那种带着超强附着力的寄生虫。
这种感觉很不好,十分不好,非常不好。
她不但占领了别人的身体,还没啥存在感,就仿佛从来不曾真实的活过。这一切的一切,就好像是有一个人,他住过了各种各样的房子,最后却都被赶了出来,只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他的家!
眼下,唯一值得高兴得是——几番生死后,她终于变成人类了!真是太兴奋了!
只是……她变成了茹美人,那这个女人的灵魂又被挤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呢?
孔子曰怀揣着满腹疑惑,扑向了梳妆台上的镜子。当她从镜子里面看见那张模糊的美女脸蛋时,立刻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颤抖着肩膀,嘿嘿嘿地笑出了声。
当她不厌其烦地揽镜自照时,突然瞥见镜子里面多出来一个模糊的人影!那是一个身穿红衣纱衣的艳鬼,正站在她的身后,用诡异的目光盯着她看!
孔子曰倒吸了一口凉气,故作镇定地将铜镜放回到梳妆台上,然后慢慢转过身,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缓步走到桌子旁,坐在椅子上,抬手提起酒壶,为自己倒满一杯酒水,压压惊。
一杯、两杯、三杯酒水相继下肚后,孔子曰将眼睛扫向艳鬼,发现他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孔子曰微微皱眉,视线缓缓下滑,最后落在了艳鬼的脚下,看见了那个非常不容易看清的影子。很显然,有影子,不是鬼。
孔子曰抬起头,与绯色四目相对,她不知道要和这个艳丽的小男孩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和他是什么关系,更不知道她的额头上为什么会血肉模糊一片,所以,她只能保持沉默,待天亮后再从长计议。
她现在啊,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大不了,死了重来!
打定主意后,孔子曰索性走到床边,将鞋子一蹬,合衣躺在了床上,准备先小睡一会儿。然而,额头上的伤口仍然在往外渗血,黏糊糊地十分不好受。于是,孔子曰又爬了起来,塔拉着鞋子,翻箱倒柜地也没找出什么金疮药,只能对绯色说:“麻烦你给我找点儿金疮药,我这额头还在流血。”
绯色冷冷地看着孔子曰,觉得她从清醒以后就变得越发不正常,于是小心戒备地回道:“既然明天连头都要没有了,你还顾及那点儿血做什么?”
孔子曰瞬间瞪大了眼睛,反问道:“我这颗脑袋被谁预定出去了?”
绯色听孔子曰如此回答问题,当即扑哧一声笑开了,人亦是两步走到床边,坐在了床榻之上,轻叹一声后,娓娓道来:“你贪图我的美色,欲对我图谋不轨,被王爷撞见,以为你我私通鬼混,明个儿是要一起掉脑袋的。”身体贴近,唇畔若有若无地擦过孔子曰的耳垂,“怎么,你不记得了?”
孔子曰一挑眉峰,直截了当地问:“你们王爷叫什么名字?”
绯色微愣过后,身体向后挪了挪,这才一边观察着孔子曰的表情,一边试探性地回道:“王爷性卫,名东篱。王爷的名讳,是不允许我们这些下人随便乱叫的。这些……你都不记得了?”
孔子曰轻抚住脑袋,略微思索了一会儿,便已经分析出她目前所处的处境与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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