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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于康熙末年 作品相关 曹寅生平介绍(转)(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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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库银二十三万两,而且曹寅已经没有资产可以补上。

    就在曹寅去世的前一年,即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初(公元1711年),曹雪芹在北京诞生了。他的父亲是曹寅的长子,已在当年的三月间不幸早逝,年仅24岁。康熙五十一年二月,曹寅进京述职,将还不满百日的曹雪芹,带到他任职的南京去抚养。曹雪芹便在江南度过了锦衣玉食的少年时期。

    曹寅死后,康熙为保全曹家的江南家产,免遭搬迁的损毁,特命曹寅之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病故,康熙又亲自主持将曹寅的四侄曹頫过继过来,接任了江宁织造的职务。同时康熙又让曹寅的大舅子苏州织造李煦代管两淮盐差一年,用所得的银子补齐曹寅生前的亏空。

    康熙南巡图卷

    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又查出曹寅生前亏空织造库银三十七万三千两。

    康熙只好再次做安排。让两淮盐政李陈常和李煦代为补还。到了康熙五十六年,才总算把这笔账补上。

    康熙照顾曹家,是看在曹玺和曹寅的情分,到了曹頫这一辈,就疏远、淡漠了许多。康熙曾经明确对曹頫\\\\\\\\说:“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康熙六十一年,因李煦、曹頫拖欠卖人参的银两,内务府奏请康熙,严令李煦、曹頫\\\\\\\\将拖欠的银两必须在年底之前交清,否则就严加惩处,康熙当即就批准了。显然,这与康熙以前对曹寅的态度,已是决然不同了。

    雍正上台以后,接连颁布谕旨,开始在全国上下大张旗鼓地清查钱粮,追补亏空。他一再表示,我不能再像父皇那样宽容了,凡亏空钱粮官员一经揭发,立刻革职。

    仅雍正元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与曹家既是亲戚又患难与共的苏州织造李煦,也因亏空获罪,被革职抄家。

    但一开始雍正并没有把曹家与李煦一起治罪,而是允许他将亏空分三年还完。曹頫自身的亏空尚未补完,又增加了曹寅遗留的亏空,只好多方求人托人。雍正为防止有人吓唬敲诈曹頫\\\\\\\\,特地在曹頫的请安折上写了严词批语:乱跑门路,交结他人,只能拖累自己,瞎费心思力气买祸受;主意要拿定,安分守己,不要乱来,否则坏朕名声,就要重重处分,怡亲王也救不了你!

    雍正皇帝的这个朱批特谕,说明他对曹頫“乱跑门路”是十分不满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雍正皇帝还是出于好意的。

    内务府满文上传档

    雍正四年,曹頫负责操办的缎匹衣料质量“粗糙轻薄”,受到重新补偿并罚掉一年俸禄的处分。不久,雍正穿的石青缎褂褪色,经查又是江宁织造的产品,结果又罚掉曹頫\\\\\\\\一年的俸禄。曹頫一次又一次地失职,导致了雍正对他越来越不满和失望。

    雍正并没有就此将曹頫问罪,决定将他招回北京当面考察和训诫,雍正五年五月传旨,命苏州织造高斌不必回京,他所督运的缎匹由曹頫\\\\\\\\送来。不料曹頫在督运织造缎匹的途中,又在山东长清县等处勒索费用,骚扰驿站,终于招致雍正“龙颜大怒”。十二月初四雍正下令将曹頫\\\\\\\\等交由内务府和吏部严审。

    在曹頫被撤职受审的时候,雍正又得知曹頫\\\\\\\\转移财物、企图隐蔽,于是新罪旧账一齐算,雍正五年《内务府满文上传档》记载:十二月二十四日传旨查封曹頫家产。他命令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封存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捉拿。

    范时绎接到谕旨,立即将曹頫的管家数人拿下,关押审讯,所有房产财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存。第二年二月,新上任的江宁织造隋赫德将曹頫\\\\\\\\江南家产人口查明接收,曹頫在京城的家产人口,也由内务府全部查封。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頫\\\\\\\\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頫戴上木枷示众。

    雍正六年初夏,曹雪芹随同祖母、母亲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回到北京,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的曹家旧宅,开始了穷困潦倒的悲凉生活。这一年,曹雪芹刚18岁。

    清太宗皇太极实录

    曹雪芹从赫赫扬扬的官宦世家,坠入“绳床瓦灶”的地步,特别是由于他亲身经历了家庭的衰败破产,这一急剧的转折,对曹雪芹来说更为痛苦。如果曹家不是这样的结局,曹雪芹没有这样的经历,那么,也就没有世界名著《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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