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二一三年,南宋嘉定六年。
正是金秋时节,天高气爽。树叶杂草枯黄未落,望过去是黄灿灿一片,煞是好看。
沿着大路,走来两个道人。为首的道人四十多岁年纪,身材魁梧,步伐矫健,左边脸上有一道疤,显出几分彪悍之气。身后跟着的道士长得粗壮,看脸却年纪不大,顶多二十多头的样子。与彪悍道人相反,年轻道士长着胖乎乎的娃娃脸,甚至还有些木讷迟钝的样子,只不过眸子中却偶有精光闪过。
“九成啊!”玄清略微转头,叮嘱着自己的笨徒弟,“到了地方要少说话,只听为师的。为师怎么说,你就怎么做。要不,你去沿街募化,得了钱能买好吃的。对了,你可千万别再闯祸了。”
哦,九成看似恭谨痛快地答应着,玄清没看到的是这个傻徒弟竟翻着眼睛撇了撇嘴,一副鄙夷加不屑的样子。
还当老子傻呀?老子比猴儿还精呢!
没错,现在的九成虽然还是那副皮囊,但灵魂却已是来自数百年后的某位壮男。那个年代的社会、科学技术极大发展,信息爆炸,物质丰富,但谁知道雷雨天电脑爆炸也能穿越,这又怎么用科学来解释呢?
这不科学呀?!到现在已经有快一个月了,孟九成还没完全适应过来,尽管他融合了这个本身的记忆。在这个只在历史书中知道的南宋年代,自己却身在金国,乱世又将至,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前面人烟渐多,已到了金国莒州莒南县的中等城镇陵阳,虽不是十分繁华,却也比山村热闹多了。
“憨道士,耍把戏;力气大如牛,一口一馒头。”街边有顽童看见孟九成,跳着笑着,唱着歌谣取笑他。
切,一群小屁孩,老子不敢你们一般见识!
孟九成没想到自己在这里还有点知名度,可却不是什么值得骄傲自豪的名声。
那还是三个月前,这位未换灵魂的小道士随师父来到此地,被几个富家孩童撺掇,大庭广众之下,竟把一个大户人家门前的数百斤石狮子扛起,丢到了茅厕里。等玄清闻讯赶到,好说歹说,才算了事。而干了如此壮举,九成竟是只为了区区两个馒头。
玄清也觉得脸上无光,可也知道徒弟脑袋不太灵光、拙嘴笨腮的禀性,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穿过两条街道,玄清和孟九成来到了一家大户门前,却是应邀来做驱邪镇宅的法事。
“这个——”玄清虽然反复嘱咐,可还是担心徒弟闯祸或者搅了自己装神弄鬼,便有些肉痛地掏出些钱来,“你去买馒头吃吧!吃完了就在这门外等,可不要乱走乱撞,更不要听别人的话。”
孟九成点了点头,可不能装出太聪明的样子,会惹人怀疑的。而这个逐渐变化的过程,还真是把握不好尺度呢!
等玄清被府中下人请进去,孟九成也离开了这里,在镇上闲逛起来。
虽然少了顽童的追随取笑,可还是时而能碰到认识“憨道士”的人。不是唱歌蹦跳,却是嗤笑指点,令人不爽。
傻*逼!瞅啥?笑个屁呀!
孟九成不时翻着白眼,心中暗气。妈*的,早晚让你们知道爷的厉害。
同穿越人士所具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差不多,孟九成也觉得自己并不是无缘无故来到这个古代的。不管是平行空间,或是时光倒流,深究并无意义,但奋斗依然是主题。而他对人生的规划,现在看起来还是大有希望的,尽管现在还是在布局和想象。
时势造英雄,这话本不算错。但真正的英雄,都在时势未到时懂得养精蓄锐,充实自己,等待时机。反正,不论自己以后是不是英雄,但孟九成能把自己当作英雄看,就总比当作狗熊来要好得多。
孟九成化郁闷为食欲,买了馒头边走边吃,忽然被人声喧闹所吸引,便驻足向内张望。
街旁的一块空地上,一个长大汉子和一个素衣少女正在打把式卖艺。那少女十七八岁年纪,容颜娟好,但脸却有风尘之色,显得飘泊日久的缘故。
对女人的相貌,孟九成只是稍微打量便闪过目光,只是对那少女所使的花枪比较感兴趣。
到了古代,自然需要这个时代的防身之技。孟九成基于这样的想法,看得入神又认真。
这少女使的是有韧性的花枪,也就是蜡木杆、铁枪头,抖颤之间,枪花团团,看得甚是花哨好看。身形也矫健敏捷,蹿蹦跳跃,腰肢扭动如风摆荷花,看得众人大声喝彩。
但拍手叫好的多,打赏的却少。其中缘故,孟九成自是知道。
早在几年前,蒙古势力益盛后,迫西夏国王乞降,除去了金朝西北屏障,便开始南下攻金。经过乌沙堡、野狐岭、会河堡等战后,歼灭金军大量精锐。后不断改变战法,分兵三路攻掠中原腹地及辽西地区。
今年(1214年)三月,成吉思汗又集兵大都(今北京)城下,迫金朝奉献岐国公主、金帛和马匹,引兵退出居庸关。五月,金朝无力应付蒙军的袭扰和进攻,做出了迁都南京(今河南开封)的决定。
而成吉思汗很快就将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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