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皱皱眉头,故作轻松地说:“大家别紧张,怪鼠只是比罪犯大一点,而罪犯有时还手持武器,怪鼠却是赤手空拳,没什么可怕的。刘鸣,你说是吗?”
“是,是……是啊!”刘鸣抬起头,腾出左手来拭了一把汗,惨笑一声,“不过,怪鼠与人不同,它是打不死的。”
正是这种思想弄得他们神经兮兮的。我心里有点怒火,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刑警,居然说出这种丧气话。我咬着嘴唇,努力克制住怒火,但遗憾的是,吐出口的却充满火药味:“什么打不死,它们是魔还是神?你刚才烤的是谁的肉?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些自欺欺人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刑警之口。它们也不过是血肉之躯,也有着与其他动物一样的致命之处。如果你能命中它们的头部,将它们的脑浆打落,它还能不死吗?”
群鼠试探性地向前跨过二十多米,见到我们没有任何反应,于是胆子大了起来,不再缩头缩脑,走路也快多了。它们离我们越来越近,一百五十米,一百三十米、一百一十米……战士们以各种射击姿势端着枪,一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前方。
我的心好像被提到喉咙口,怎么也抚平不了那狂跳的感觉。当刑警也有好几个年头,追贼抓贼,实属家常便饭,而面对嗜血成性的怪兽却是头一遭。怪鼠的凶残连虎狮也望尘莫及。至于它超强的生命力,也实属罕见。倘若没有打中其要害,身上中一百弹也不会倒下。而它们的灵活性和智能性又比任何野兽强,想击其要害亦是件难事。
只有打它们一个束手不及,才有可能将它们打趴。
我轻声再三叮嘱:“大家注意,一定瞄准要害部位。”
群鼠如赶集般,大摇大摆地行进,那目空一切的步伐简直是对我们手中枪械的极度藐视。约一百米,在它们进入我们的最佳射程之内时,我下令道:“打。”登时,枪声大作,震撼整座幽林。
在群鼠错愕的瞬间,我连连扣压扳机,分别打爆两只怪鼠的头,它们的脑浆迸裂飞溅,挣扎几下,便倒在血泊中一命呜呼。战士们仿佛是一场大屠杀的刽子手,面对手无寸铁的群鼠而疯狂地扫射。它们的阵势很快被打乱,一些受伤的怪鼠四散奔逃,不惜撞开或践踏同伴,各顾各的性格暴露无遗。
怪鼠的逃命速度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一眨眼工夫,便丢下六具鼠尸,逃得无影无踪了。
我们冲上去,草地上血迹斑斑,用手一摸,血还未冷却。查看六具鼠尸,它们都是被击中头部或眼睛而亡,脑浆流得满地皆是。在群鼠撞进我们的枪口而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未能将全部怪鼠消灭,我感到有点遗憾。当时,枪声一响,只倒下四具怪鼠,场面随之大乱,再想瞄准它们的头部委实困难。我的枪法在同行中是姣姣者,连续打死三只怪鼠后,便无甚作为,空将无数子弹嵌入它们厚厚的肉里,徒然增加它们身体的重量罢了。战士们尚且还在这种乱哄哄的情况下再添三具鼠尸,实在不易。
接下来是如何打扫战场?战士们将目光都投向我。
时序初夏,天气已热,各种细菌滋生,六具鼠尸横躺地上,如果不及时处理,势必会污染环境。我想了想,便道:“虽然怪鼠是我们的敌人,但总不能让它们抛尸荒野,那是极不人道的。”
苏仲平一甩手,将冲锋枪挂上肩膀,笑道:“埋葬它们可以,哪有这么大的棺材啊!”
牛志信踢一脚鼠尸:“不把它们剁成肉酱已算不错,还想要风光大葬,没门。”
韦一翰二话没说,带队员们回到大青石上取来折叠铲子,指着鼠尸旁问道:“头儿,在这挖坑吗?”
“对,就地掩埋。”
我只留下杨柳和胡曼媛充当哨兵,其余人都投入挖坑运动。牛志信偏偏这时候说肚子不舒服,嚷着要去大便。我估算一下,便同意了,只吩咐他不要走得太远。刚才一场战斗,枪声震林樾,怪鼠如惊弓之鸟,早已逃之夭夭,哪敢在四周逗留?我想这时候应该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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