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说了,我与他的四次遇见,都只发生在每一年的特定的时间,春末夏初的某一个日子,粗略算来,每次遇见,都需要耗去一年的等待。
他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中间的间隔期又是久得让他的出现都可以被忽略不计。可是,我还是清清楚楚地记住了他,以至于每一个下次我都能认出他来,这当然不可能是没有缘由的事——他太奇怪了,因为太奇怪而让人印象深刻,又因为太过古怪而让我的好奇心如同泡沫一般漫出了躯体,失去了对自己的掌握。
好奇心会杀死猫,俗话这样说。
第一次遇见他时,我正在图书馆里因为不久要来的期中考而忙得焦头烂额。我并没有翘过课,从肉体上来讲;从精神的角度来说,我甚少出现在教授讲解得眉飞色舞的世界里。所以,我只能赶在暴风雨来临之前拼凑出一件雨衣或者一把雨伞,总之,不至于在试卷的腥风血雨中变成落汤鸡就好。
中午的图书馆里面人非常少,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对着怎么也翻不完的书昏昏欲睡。窗外阳光明媚,已经是四月的尾声了,再怎么定义此时的节气,都是有些晒的,吹进来的阵阵微风,也带着几分暖热,与馆内的阴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在它们这样的交手中,我的身体似是一半暖一半凉,眼睛定格在书本的某一处,脑袋里却奔腾着不知所谓的想法。
脚步声,因为这突然响起的脚步声,我的视线终于肯往书本的下一行挪动了。
就在我的思路因为书本上的某一个问题而打结时,脚步声在我身边停下了,随后,冷清中又带着几丝温柔的声音响起。在听到的那一瞬间,有一个词在我脑袋里面炸开——清冽,我意识到这是自己对那声音的描述。
之所以会有时间去分析声音是有原因的——声音的主人在讲什么我并不懂。
在我迷茫的眼神中,他嘴唇张张合合,最终还是停下了,带着疑问的眼神望着我。
我想我的见闻着实是少,以至于他讲的是世界上哪一种语言我都分辨不出来。出于礼貌,我还是站了起来。就在我起身的那一瞬间,脑袋里面有念头乍现,随即我便用英语示意他去门口咨询下管理员,我想,通用的语言他总能听懂的吧,尽管我讲得有些蹩脚,他站在离我大概两步远的地方,目测我的身高只能到他的肩膀处,抬头望向他时,他的眼睛中似乎还是写着不解。
我习惯性地挠了挠头,我想我的口语已经蹩脚到难以识别了,正在沮丧之际,目光突然扫到了桌上的纸笔,便将刚才的话写在了白纸上,并用手指了指隔壁——管理员的房间。这下似乎讲清楚了,只见他拿着纸转身,转身前看向我的眼睛里面似乎不再是不解,怎么描述?大概是无奈吧。
当我看到那穿着灰色套头帽衫、黑色运动裤、白色运动鞋的身影朝门口的方向走去时,我只能承认,我把事情搞砸了,他想知道的并没有从我这里获得答案。只是心中莫名涌起的失落感似乎不能被这个原因给消融掉。
就这样,几个月后,我早已忘记了他的声音,也记不起了他的模样,可心里因失落而翻涌不息的空洞感都未曾被填满过。直到后来,有人跟我这般描述她的一种心情——短暂的恋爱之后便永远分离的滋味。说到这,我突然想起,在我先前的描述中,我似乎掠过了抬头看到声音的主人的那一刻自己的感受——眼前一亮,那是我人生的前十八年从未有过的体会。
就在我基本上已经放弃在这偌大的世界期待再次遇见的时候,就在连我的好朋友都忘记了我曾经眉飞色舞地跟她提起过那么一个人的时候,就在我甚至觉得那次遇见只不过是梦一场的时候,他又出现了。当我反应过来那就是他的时候,我似乎听到我心脏的某一处苏醒过来的声音,在恍惚间,我在想,微风带来的远处的声音大概是今年最早的蝉鸣。
依旧是慢了许多拍,我愣在路一侧,看到他一步一步朝我走来,虽然衣服换成了黑色的套头帽衫,裤子变成了浅蓝色的牛仔,鞋子变成了浅灰色的慢跑鞋,可我在看到他的眼睛、听到他的声音时,无比笃定眼前的人就是他。
当时的我,似乎已经忘记了我听不懂他的语言的教训。可是,教我怎么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时机?
“痛吗?”而我却在恍惚间听懂了他说的话,尽管语调有些奇怪,发音也不够清晰,但我确确实实听到他说了这两个字。
只是,什么痛吗?我不解,亦如第一次遇见,眼神茫然。
……
“什么……意思?”我反问。
就在他试图解释时,先前与他随行的人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似是示意他快点走。
他指了指我,便转身随他的同伴离开。留下我一人在原地百思不得其解。最终,我是被手机铃声拉回到现实世界的,朋友约我吃饭,而我却久久未出现,其实,当时我距离小餐馆也不过只有百米的距离。
当然,想不通的两个字与一个手势显然被我抛在了脑后,比起这些,更重要的应该是第二次遇见本身的意义——回应了我的期待,证明了再遇见是可能的,以及,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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